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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保险被罚30万: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

新浪财经2020-12-01 13:12:541

12月1日消息,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被处罚款30万元。

具体来看,长安责任保险存在以下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长安责任连续12个月的月末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均超过上季度末净资产10倍,公司未按照监管规定为超出部分办理再保险。期间,长安责任新起期承保信保业务17229笔,保费收入613.57万元,保险金额492,203.48万元。其中,新起期承保融资类信保业务4302笔,保费266.46万元,保险金额52,250.64万元;新起期承保非融资类信保业务12927笔,保费347.11万元,保险金额439,952.84万元。承保时,公司未为上述融资类新起期承保业务办理再保险,仅按照2018年6月签订的再保合约为非融资类业务办理了成数溢额再保险。上述行为不符合《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财险〔2017〕180号)第六条的规定。

时任长安责任总裁助理兼信保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高明,分管信保条线工作及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的管控,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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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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