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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腾大战”持续三年何以收场?

贝果财经2021-02-06 08:52:520

本报记者郭梦仪 北京报道

2021年2月2日,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宣布,已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向腾讯提起反垄断诉讼。

抖音方面声称,自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开始对抖音等产品长达三年的持续封禁和分享限制。抖音方面认为,该种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方面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垄断行为,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当天,腾讯方面反击抖音“恶意诬陷”,还指称并未收到起诉的相关材料。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2018年6月以来,字节跳动旗下包括今日头条、多闪、西瓜视频、抖音在内的多项业务,先后在北京、天津、重庆、广州、福州、深圳等多地,与腾讯旗下的微信、QQ等平台,就不正当竞争、侵权以及垄断等事项,展开了多轮司法对战,其中一些纠纷,比如2019年9月17日,抖音相关运营公司对腾讯相关公司在福州法院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还涉及管辖权之争,延宕至今未有最终结果。如今抖音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及其诉求,与2019年9月17日在福州法院的官司及诉求极其类似。

独立互联网分析师唐欣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垄断诉讼也好,保护隐私也好,不过是双方为了保护自己业务的行动。随着短视频巨头的崛起,这也将是双方漫长战线中的一环。

另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以抖音、快手为首的短视频应用,所占的用户时长越来越多,已经占有了近三成的用户市场。现在很明显,“头条在攻,腾讯在守”。

互诉你来我往

在字节跳动成为业界公认的互联网巨头之前,其创始人张一鸣和腾讯创始人马化腾的个人关系看起来还可以。

公开资料显示,张一鸣2015年曾受邀做客腾讯,讲述自己的创业经历以及个性化分发理念等。在2017年乌镇互联网大会期间,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和美团创始人王兴组织的那个著名的饭局上,据当时流传出来的照片,张一鸣和马化腾还同席而坐。

具体来说,双方的冲突是从2018年3月开始的。这年的3月7日,马化腾在两会期间受访表示:“腾讯已经注意到短视频,正在探索发展短视频。”

根据过往诉讼材料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在这一表态的次日,亦即2018年3月8日,有用户就发现,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火山视频的链接,分享到朋友圈,仅自己可见。随后,QQ空间也出现类似情况。一时间,“腾讯屏蔽抖音”引发业界关注。到这一年的4月中旬,西瓜视频、抖音、火山视频分享到微信、QQ的链接均已无法播放。

是年5月8日,人们看到张一鸣发朋友圈说:“微信的借口封杀,微视的抄袭搬运,挡不住抖音的步伐。”随即,马化腾直接留言评论表示:“可以理解为诽谤。”张一鸣再回复:“前者不适合讨论了,后者一直在公证。”马化腾也再回复:“要公证你们的太多了。”

这直接引发了第一轮“头腾大战”。

2018年6月1日,腾讯率先发难,以今日头条、抖音通过自有平台等渠道大量发布、传播贬损诋毁腾讯的言论、文章或视频为由,正式起诉了今日头条和抖音。当日晚间,字节跳动官方回应称:“我们已经对腾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诉讼。”

北京市海淀法院当日受理此案。但审理过程中,此案在初始阶段主要是管辖权之争,至2019年1月该案已由北京市海淀法院移送至深圳南山法院。在深圳南山法院,字节跳动未能获得对己有利的判决。

此后,针对西瓜视频App直播腾讯旗下王者荣耀游戏内容等事项,腾讯又将字节跳动三家相关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重庆自贸区人民法院。

针对用户登录多闪App,需使用抖音账号,而登录抖音使用的是微信或QQ账号,在此过程中是否需要腾讯再次向字节跳动旗下多闪进行授权等核心争议点,腾讯2019年2月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再次对字节跳动相关公司发起诉讼。

其间,字节跳动也曾有反击。2019年6月,抖音曾在福州法院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但该案同样落入管辖权之争。近日记者获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管辖权裁定书”中写道:本案所涉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基于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履行而引发……根据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的内容,与腾讯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因此,此案目前也像2018年6月的案件一样,已被移送至深圳中院。

是司法大战亦是商业之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最新诉讼的相关资料显示,抖音方面认为,2018年4月以来,微信和QQ开始封禁抖音,用户分享抖音链接到上述平台均无法正常播放,至今已经持续近三年。这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此案的关键在于“垄断”如何界定的问题。

纵观中国互联网发展史,可与此案对比的要数众所周知的“3Q大战”(指奇虎360与腾讯之间的司法大战)了。双方在2010年至2014年间互诉三场,其中以奇虎360诉腾讯公司垄断案最引人注目,但结局是奇虎360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认为,腾讯公司实施的“产品不兼容”(亦即“二选一”)行为仅持续一天。在此期间其主要竞争对手MSN、飞信和阿里巴巴等的用户数量均有较高增幅。

最高法认定,腾讯公司的行为对安全软件市场的影响极其微弱,而奇虎360公司的市场份额未有较大变化。尽管上述行为对用户造成不便,但并未导致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明显效果。因此腾讯公司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但今时不同往日。一方面,在“头腾大战”中,“产品不兼容”的行为不再是仅持续一天,按照抖音的说法是三年多;另一方面,当年作为QQ主要竞争对手的MSN、飞信等已退出历史舞台。最为关键的是,目前我国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态势已发生变化,尤其在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公布以来,抖音诉腾讯垄断案已成为《反垄断指南》发布以后国内首例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抖音在起诉状中也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而对照《反垄断指南》的相关规定,品牌屏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都可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且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告诉记者,腾讯是《反垄断指南》定义的底部生态平台,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实施封禁行为的。微信作为底部生态平台用的大量的大数据资源,如绝大多数公民的信息资源,在民法上的权属问题还未定。“参照《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于用户来说,头像、个人信息资源是属于隐私资源的,虽然数据沉淀在微信底部生态平台,但这种隐私资源应当是由用户自己决定如何处置,用户有权授权给抖音使用。”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则表示:“至今我还没看到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诉讼中原告胜诉的例子,抖音能不能胜诉,不太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举证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诉讼周期会比较长。”

值得注意的是,穿透司法大战的背后,更为关键的是市场之争、用户之争,尤其是用户注意力之争、用户时长之争。

《QuestMobile2020中国移动互联网年度大报告》显示,2018年~2020年,我国短视频行业用户月人均使用时长已从24.4小时增长到42.6小时,这3年分别同比增长为47%、25%、39.7%。而QuestMobile发布的移动互联网最新月人均使用时长为144.8小时。如此算来,短视频行业占有的月人均使用时长比例已接近30%。

伴随流量的增长,短视频媒介广告收入也同步攀升,已成为网络媒介投放的重要渠道。这也许是“头腾大战”最为关键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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