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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融券”套利真有10%以上无风险收益吗

第一财经2021-03-31 07:07:086

作者 黄思瑜

[ 一般操作方法是,投资者确定要参与某家上市公司的定增,先提前对接券商借券,定增中标的话,卖出券源,若定增价打八折,则可以锁定20%的利润。若为6个月定增,则定增股解禁后还券;若为18个月定增,则中间需要还券重新介入。一般在6个月定增中操作较多。 ]

近期市场上风行的“定增+融券”套利模式,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多位受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一般操作方法是,投资者确定要参与某家上市公司的定增,先提前对接券商借券,定增中标的话,卖出券源,若定增价打八折,则可以锁定20%的利润。若为6个月定增,则定增股解禁后还券;若为18个月定增,则中间需要还券重新介入。一般在6个月定增中操作较多。

实际上,“定增+融券”的套利模式并非横空出世,此前便已存在,只是近年来相对有所增加。有从事定增业务的券商和私募人士称,因为券源特别少且定增期限长,以前这种业务量很小,不过定增新规缩短锁定期以及券源随着公募规模增长,有些券商、私募、公募等机构看到了一定的机会,但因券源规模总体仍有限,业务量仍不算大。

在业内看来,实际操作存有难度,最大的掣肘在于能满足6个月期限的券比较难找,中间会出现担保物等风险,可能需要提前还券或者因补仓导致流动性风险;另外,也需要各个环节精准匹配,实际收益率还会受到折价率大小及融券卖出的市场冲击成本影响。

通过融券卖出提前锁定定增收益

“券源随着公募规模增长,且定增周期缩短了,融券时间也缩短了,所以‘定增+融券’的模式相对以前更好操作了。”一位从事定增业务的私募人士(化名“汤兴”)称,定增新规提高了市场的参与度,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

根据2020年2月14日出台的定增新规,发行对象由不超5名或10名调整为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90%调整为80%,锁定期由12个月或36个月调整为6个月或18个月。

汤兴称,参与定增的投资者融券锁定收益,一般是做6个月定增较多,因为融券成本相对较低。融券最长期限为182天,若是做18个月定增,中间需要还券重新介入,这样借出方需要足够多的券,借入方需要足够多的担保物,融券成本也更高。

那么,具体是如何操作的,收益如何?

汤兴告诉第一财经,投资者在确定好定增标的之后,需提前与券商约好借券,定增中标的话则可以在短期融券卖出,若定增价打八折,则可以提前锁定20%的利润,扣除成本后收益率在14%左右。

“总收益=套利收益20%-(融券成本10%-融券资金购买货基收益2%)/2(半年)=16%。”一位熟悉定增业务的券商人士(化名“张明”)列出收益公式。

一般而言,投资者需要以金融资产等担保物(有一定折价)或者现金做保证金借券,若中间一切顺利,到期后还给券源方等量的券之后,担保物或现金被退回,券源方主要是赚取其中的费率。

张明告诉第一财经,券一般来自于券商自营、社保基金、公募基金、大户或者是私募。其中大部分券源掌握在大券商手中,一方面大券商通过自营业务持有一些券,另一方面作为券源一个重要渠道的公募基金,愿意将手中的券借给大券商,因为大券商的代销能力较强。

“公募和私募基金都有在做(定增+融券模式),对公募基金来讲,它们手上有券源或者有一些背靠大券商,借券更容易,可能操作也更灵活一些。”汤兴称。

有大型券商相关业务人士称,因为公司有一些定增项目,根据监管和券商规定,定增方不允许融券,属于套利行为,所以因为合规问题做得比较少,“针对同个标的,一家公司不能既做定增又做融券,但要是放在两家券商分开做,就很难说这是不合规的”。

一位小型券商相关业务人士则称,因为他们没有定增项目,所以可以做相关的融券业务。

风险几何?

在业内看来,“定增+融券”的模式可以吸引部分投资者参与定增,改善上市公司融资难的困境,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难点和风险。

张明分析称,从好的角度来看,一方面,该模式会增加投资者参与定增的意愿,毕竟通过融券卖出获取固定的收益,这样就把解禁期内股票下跌的风险给屏蔽掉了,若解禁后股价上涨,还可以通过卖出股票还现金的方式给券商,投资者获益更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则因此实现再融资。

有多方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在定增新规之前也存在这种提前锁定收益的方式,此前科创板便有这样的案例,不过目前科创板已经不让做“定增+融券”的模式。

券源是业内认为的一大难点。

“券商券源不是特别多,即便是头部券商的券源也不能用丰富来形容,不是说你想要哪个券它都有。像锁定6个月这么长时间的券比较难找,因为其间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期的风险。”张明称。

也有较多受访人士对券源的来历持疑,在券源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借券方式?

此外,定增锁定期也可能发生市场环境变化、担保物价值跌破预警线、定增标的股价波动太大等风险。

张明举例称,有一种情况是,一家上市公司宣布定增方案之时,成为市场的一大利空,导致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那么买券者不一定会按照原有的价格接,或者卖出券的时候无人接手;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股票锁定期,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抵押给券商的担保物价值也出现大幅下降,跌破预警线,那么这时候投资者需要及时补仓,由此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

实际操作需要各个环节的精准匹配,同时需要手上有非现金担保物。实际收益率还会受到折价率大小及融券卖出的市场冲击成本影响。

汤兴也提示称,有些参与定增的投资者以1:2的杠杆借券,这是一个比较常规的杠杆,不能再比这个高,否则可能会有风险;另外,有些是做双杠杆,即融券用杠杆,参与定增的资金也用了杠杆,虽然这样收益较大,但是风险也较大。

“不太喜欢配合定增参与者套利的上市公司。违规与否且不说,上市公司还是应该着眼于未来,通过定增引进愿与公司共成长的长期投资者。”有业内人士如是称。

责任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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