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新高考落地方案 将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原标题:湖南发布新高考落地方案,将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一、选考科目考试安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调整为75分钟,再选科目一天之内考完。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二、招生计划编排方式
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各类招生计划由原来的按文、理科分类编排调整为按照首选科目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编排。按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的计划编排由“院校+专业”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模式。
三、合并录取批次
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结合录取工作实际,对录取批次进行合并和优化。将原有的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合并为本科批;普通专业招生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填报安排
为尽可能简化志愿结构,便于考生理解和具体操作,尽可能提高志愿有效性,维护考生权益,促进高校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在现行志愿结构基础上,进行相关合并和优化。
(一)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普通类和体育类中,原顺序志愿(分一、二志愿)结构,调整为单个志愿,设置1次征集志愿。原平行志愿结构的由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术类由原10个院校志愿调整为30个志愿。
(二)本科批志愿设置。普通类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合并,设置为特殊类型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与非定向志愿合并,设置为普通志愿,志愿个数由原10个院校志愿调整为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征集志愿次数由原1次调整为2次。
艺术类由原10个志愿调整为30个志愿。
体育类由原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次数由原1次调整为2次。
(三)专科提前批志愿设置。增设1次征集志愿。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由原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四)高职专科批志愿设置。由原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五)填报安排。将同时填报志愿调整为本专科分开填报志愿,即本科先填报志愿并录取,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再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后合并有关录取批次,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录取工作实际,确定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普通类本科原一本线、二本线、三本线相应取消,调整后只需划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近似合并批次前的一本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线。体育类本科相应地取消一本线、二本线、三本线,只需确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仍保持不变。
(二)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省按教育部不低于二本线的65%的要求分类别统一划定,调整为以普通类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为基准,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为:
1.由我省统一划线且安排在平行组中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表演类(服装表演)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仍由学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
3.其他安排在非平行组中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不得低于二本线的65%”调整为不得低于我省确定的艺术类平行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的最低线,具体由高校按有关规定确定。
(三)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班计划由按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一定的分数内投档,调整为按学校本科批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一定的分数内投档。
六、同分投档排序规则
在学习借鉴上海等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为体现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科目优先、突出物理、历史作为首选科目等特点,确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投档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投档。
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七、降分录取政策
为确保征集志愿后,顺利完成招生计划,避免计划浪费,在现行降分录取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将我省现行规定的“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将降分范围扩大到所有来湘招生院校。同时,严格执行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政策规定,录取期间不再降低艺术类招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取消单科优秀考生录取优惠政策
我省给予单科优秀考生录取优惠政策,一本线上考生,可专设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其他批次线上考生可提高一个批次按专设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考虑到单科优秀考生录取优惠政策属于我省地方政策,部分省外高校不予认可,同时2021年合并批次后,该政策也无法操作(提高一个批次投档)。从2021年起,取消单科优秀考生录取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薛永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