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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环境违法 中铝下属企业四年被罚259次

界面2021-02-01 19:12:250

原标题:因环境违法,中铝下属企业四年被罚2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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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周小飏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铝)遭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点名批评。

2月1日,督察组向中铝反馈督察情况称,虽然中铝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对标中央要求、对标央企示范作用、对标人民期待,仍存在差距。

督察组指出,中铝在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上仍有偏差。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完成原燃物料矿场及输送系统全封闭改造。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000878.SZ)所属的西南铜业分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均位于昆明市主城区,环境风险较大。

云南省政府在2014年要求,上述企业应于2017年完成搬迁改造,2018年再次要求于2020年完成搬迁。

但中铝对此事项推进缓慢,直至2019年10月才同意搬迁项目立项,完成时限再次推迟到2023年底。

此外,中铝下属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污染扰民问题突出,当地群众意见很大,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截至此次督察,相关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中铝还存在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严不实的问题。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郑州地区2020年计划修复矿山1820亩,截至督察时仅治理638.5亩,进度缓慢。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吨氧化铝升级改造项目未批先建,其上级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1600.SH,下称中国铝业)不但未予制止,反而批准同意项目投资建设。

2017年,中铝下属企业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等板块,均存在环保行政处罚,但中铝进行绩效考核时未扣分。

2018年、2019年修订考核办法时,环保考核分值仅占年度业绩考核的1.5%-3%,未发挥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被国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或公开通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和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等企业被处罚几十次,影响恶劣。但中铝集团层面只对其中三起事件责任人实施问责,压力传导严重不足。

督察组还指出,中铝下属企业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组表示,2017年以来,中铝下属企业有63家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总数高达259次。

例如,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烧结法氧化铝4#熟料窑未按环评要求淘汰,每年增加赤泥排放约40万吨。广西玉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违反环评要求新建两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等。

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矿业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突出。

坛罐窑铝矿2014年10月-2016年7月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违法占用林地375亩开采铝土矿,至今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2018年以来又先后四次越界开采,造成林地和植被破坏。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氧化铝原料工段未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白姑矿段排放矿井水中氨氮、铁、锰等浓度超标等。

此外,中铝还存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不力的问题。

督查组称,中铝及所属企业对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重视不够,防控措施不到位,环境隐患突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03年电解铝项目环评已明确大修渣为危险废物,但直至2016年才建立管理台账。2017年-2018年,在无防渗措施情况下于厂区内填埋大修渣处置后废渣(危险废物)约1.1万吨,环境风险极大。

此外,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也存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不规范问题。

中铝每年赤泥产生量高达近千万吨,但在赤泥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上工作不到位,部分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问题突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第一赤泥库2002年停用,按要求应在一年内完成闭库,但直至2018年才启动闭库,现场督察时仍未完成。

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赤泥库2013年已出现碱液渗漏现象,重庆市及南川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要求企业彻底整改渗漏问题,但一直未妥善解决。

现场督察发现,赤泥库积存5万立方米赤泥渗滤液,下游仍有2处渗漏点。该公司仅通过建设临时设施将部分渗滤液回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治标不治本,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督察组强调,中铝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薛永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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