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钱进暴雷代言人汪涵是否需要担责?律师: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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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00亿网贷平台爱钱进暴雷,代言人汪涵是否需要担责?律师:看情况
来源:雷达财经
作者:张钊丹
近日,有网友在汪涵妻子杨乐乐微博下发文称,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财产品“爱钱进"涉嫌诈骗,37万人被骗了230亿,并表示“当时都是看了汪涵的广告,相信汪涵才把钱放在涉事理财产品中,如今该理财App涉嫌诈骗,汪涵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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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爱钱进官网资料,爱钱进系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于2014年5月6日上线,至今已运营6年。运营数据显示,爱钱进已累计撮合成交额2319.21亿,累计撮合交易笔数99084.04万,累计为投资者赚取收益98.97亿元,累计用户数16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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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爱钱进逾期金额为66.29亿余元,金额逾期率为27.01%,项目逾期率为22.58%。大量逾期金额不能兑付,使爱钱进遭到了大量平台用户的投诉。对此,爱钱进推出应急折让通道,即投资人若着急用钱,可以用打折低价出售的方式将自己的出借资金转让,折价比例高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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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除汪涵外,范冰冰、王宝强等代言的金融产品也纷纷暴雷。
明星代言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多位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代言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对虚假广告是否明知或应知。
汪涵代言网贷平台“爱钱进"被调查
天眼查资料显示,爱钱进隶属于凡普金科旗下,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祺。
著名主持人汪涵、影视演员盛一伦等都是其形象代言人,爱钱进还曾接受多家专业媒体采访报道。热播剧《老九门》、《醉玲珑》、《楚乔传》、《欢乐颂》、《长安十二时辰》等,都能看到爱钱进的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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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爱钱进暴雷并非偶然。早在去年就有凡普金科分公司或因涉及暴力催收被查的消息传出,爱钱进的兄弟公司钱站也因涉及阴阳合同、高利贷、砍头息等被大量用户投诉。
今年4月份,就有投资人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互动交流版块留言称,爱钱进一直以市场活跃度低为理由拒绝退钱。
5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答复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内容指出:“您提出的爱钱进平台的相关问题,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该平台,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司法处置程序进行处理。请等待司法机关处置过程公布的有关消息。”这也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爱钱进这家平台,并严格按照司法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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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金额高达66亿元
爱钱进的资产端主要是线下大额个人信贷和线上小额个人信贷。其中,线下大额信贷业务来源于母公司凡普金科旗下的凡普信,线上小额信贷业务来自于同属凡普金科旗下的钱站App。
爱钱进运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2日,平台累计撮合交易额2318.97亿元,交易笔数达9.9亿笔,服务用户数高达1679万人。其中,累计借贷金额为1047.5亿元,借贷余额本金227.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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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爱钱进借款人数量为104.87万,出借人数量为37.64万。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4月份以来,爱钱进借款人数为零。
此外,爱钱进目前逾期金额为66.29亿余元,逾期笔数达421651笔。逾期90天以上金额为50.07亿余元,逾期90天以上笔数为407423笔。金额逾期率为27.01%,项目逾期率为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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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逾期金额不能兑付,使爱钱进遭到了大量平台用户的投诉。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爱钱进近期出现了大量有关“理财到期不能提现、存钱到期不给退款、欺骗消费者"的投诉。更有用户爆料,2020年2月7日到期应该取出的钱,时隔4个多月仍未取出。
针对爱盈宝到期不能提现、转让不出来的问题,爱钱进在相关投诉的回复中称:“依据爱盈宝自动投标服务协议约定,授权自动投标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系统会自动发起债权转让,爱钱进将协助其与其他用户之间完成债权转让的交易。是否能够转让成功取决于市场环境以及其他用户的债权受让意向,当前市场活跃度较低,还请您耐心等待。"
值得一提的是,爱钱进在今年6月份进行了一次紧急维护,推出应急折让通道,折价比例高达30%。即投资人若着急用钱,可以用打折低价出售的方式将自己的出借资金转让,而折让比例越高,就能越快的找到“接盘侠"。而出借人为了进款回笼资金、规避风险,大多数都会选择应急兑付,也就是说,本应按时拿到回款的用户只能通过折让的方式拿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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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爱钱进对于借款人暴力催收、高利贷等问题,也慢慢地浮出了水面。据21聚投诉信息显示,2019年,爱钱进的线上小贷业务借款平台“钱站"全年投诉量为20492件,位居投诉量排名榜之首。
明星是否需要对代言承担责任?
众多受损投资者认为,汪涵等代言明星也应当承担责任。
"当时都是看了汪涵的广告,相信汪涵才把钱放在涉事理财产品中,如今该理财App涉嫌诈骗,汪涵也有责任。"有受骗网友表示,最初在网上发声只是希望汪涵能出面帮助大家讨回血汗钱,但汪涵一方一直未有任何行动,所以万般无奈下只能拉横幅,在微博艾特天天向上节目组以及涉事产品官博。
雷达财经注意到,近年来,明星代言的金融投资产品“暴雷"或负责人跑路也不在少数,除此次汪涵代言的“爱钱进"暴雷外,范冰冰、王宝强等人代言的金融产品也出现问题。
2020年5月8日,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了“三三系集资诈骗案",被告人王文俊等人在2015年到2018年年间,向境内外48万余人非法集资了530余亿元。这单非法集资案是以十几个公司的品牌为由头进行网络诈骗,包括康满堂、讯通公司、玉茶坊等,而范冰冰,刚好就为旗下的一个幌子公司“玉茶坊"代言过。此外,王宝强代言的团贷网、佟大为代言的爱投资以及唐嫣和李湘等代言的e租宝都已经暴雷。
P2P产品暴雷不断,那么明星需要对其代言的产品承担责任吗?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关于代言明星的法律责任,《广告法》第56条有明确规定。简而言之,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代言,或者代言的是生命健康类别的虚假广告时,在这两种情形下,代言人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涉及到广告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李亚律师表示,广告代言人推荐的只能是使用过的产品或服务,其次代言的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最后代言人是否对虚假广告是否明知或应知。
李亚称,代言人对其没有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广告主应对发布的虚假广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代言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对虚假广告是否明知或应知。
对于代言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退回,李亚律师称,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观察:第一是否明知或应知为虚假广告,第二劳务报酬的金额是否合理。如果违反这两方面的要求应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