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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集团重大调整,马云不再是实控人,至少2年内不能申报A股IPO?

市场资讯2023-01-08 15:52:570

来源:梧桐树下V

文/西风

1月7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1、在现有4名独立董事基础上再引入第5名独立董事,实现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2、蚂蚁集团相关管理层成员不再担任阿里巴巴合伙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强化与股东阿里巴巴集团的隔离。3、蚂蚁集团主要股东投票权发生变化,从马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股份表决权,到包括蚂蚁集团管理层、员工代表和创始人马云先生在内的10名自然人分别独立行使股份表决权,马云先生不再是蚂蚁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蚂蚁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根据现行A股IPO的规定,申报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要最近3年实控人没有发生变更;申报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要最近2年实控人没有发生变更。因此,蚂蚁集团本次从有实控人变更为无实控人后,至少2年内,蚂蚁集团不能申报A股IPO。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自2021年以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目前董事会八名董事中包含四名独立董事(达到半数),下设包括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内的六个专门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计划继续引入第五名独立董事,实现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时,蚂蚁集团相关管理层成员不再担任阿里巴巴合伙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强化与股东阿里巴巴集团的隔离。

2023年1月7日,蚂蚁集团收到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君瀚”)及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君澳”)出具的《关于股东上层结构调整的告知函》,为了进一步适应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要求,推动股东投票权与其经济利益相匹配,蚂蚁集团主要股东及相关受益人拟对蚂蚁集团股东上层结构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的核心是蚂蚁集团主要股东投票权的变化,从马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股份表决权,到包括蚂蚁集团管理层、员工代表和创始人马云先生在内的10名自然人分别独立行使股份表决权,治理结构更加稳健,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调整不会导致蚂蚁集团股东及相关受益人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蚂蚁集团的股权结构:

2023年1月7日,各方分别相应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关于杭州云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及退伙协议》《承诺函》等文件。本次调整的主要安排包括:

1、马云先生、井贤栋先生、胡晓明先生及蒋芳女士终止在云铂投资层面的一致行动关系;

2、井贤栋先生、邵晓锋先生、倪行军先生、赵颖女士、吴敏芝女士将通过股权转让分别持有云铂投资20%的股权;

3、云铂投资从杭州君瀚退伙,杭州星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滔”)入伙杭州君瀚,并担任杭州君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星滔由马云先生、韩歆毅先生、张彧女士、黄辰立先生、周芸女士分别持有20%的股权;

4、本次调整完成后的云铂投资及杭州星滔的全体股东承诺独立行使其在云铂投资或杭州星滔中包括表决权在内的各项股东权利,不与任何其他方达成任何形式的一致行动安排;不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方共同谋求对于蚂蚁集团的控制权。

本次调整完成后蚂蚁集团的股权结构:

本次调整完成后,蚂蚁集团包括杭州君瀚和杭州君澳在内的各主要股东彼此独立行使所持有的蚂蚁集团股份表决权且无一致行动关系,各股东未单独或共同在蚂蚁集团股东大会层面形成控制,也不存在任何股东所提名的董事人数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情形。因此,不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股东单一或共同控制蚂蚁集团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蚂蚁集团的股份表决权更加透明且分散,这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将对蚂蚁集团的持续稳健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本次调整不会对蚂蚁集团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蚂蚁集团将继续坚守“以数助实”定位,坚定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大前沿科技投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7日

蚂蚁集团注册地浙江杭州,致力以科技和创新推动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全球现代服务业的数字化升级,携手合作伙伴为消费者和小微经营者提供普惠、绿色、可持续的服务。蚂蚁集团科创板IPO申报于2020年8月25日获得受理,2020年9月18日获得科创板上市委审核通过,2020年10月21日获得注册。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发行新股192131.15万股,发行价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近1322亿元,原定于11月5日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688。

2020年11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暂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的决定》。公告称:你公司原申请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近日,发生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你公司也报告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你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等规定,并征询保荐机构的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暂缓上市。你公司及保荐人应当依照规定作出公告,说明重大事项相关情况及你公司将暂缓上市。本所将与你公司及保荐人保持沟通。

被宣布暂缓上市之前一天,即2020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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