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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虚增利润拟被处罚 律师: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综合2020-07-20 17:4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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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2020年7月17日晚间,惠而浦(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6 号)。早在2018年5月3日,惠而浦即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两年多的调查,证监会查实惠而浦存在多项违规,如果惠而浦没有提出听证申请,预计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将会很快下达。(惠而浦维权入口)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惠而浦存在五项违规行为: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利润;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 2016 年度利润。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惠而浦涉及的多项违规均是与虚增2015年、2016年利润相关,且虚增的2015年、2016年利润达到 117,940,633.55 元、104,729,262.83 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44%、23.23%,属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

张云律师认为,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惠而浦投资者索赔的条件为: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并在2017年7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惠而浦的亏损投资者。

责任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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