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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股权变动未披露 董事长兼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新浪财经2020-07-21 17:59:070

新浪财经讯 7月1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刘延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年6月3日晚间,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致新云网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云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盈瑞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瑞汇鑫,由融创集团通过合约控制)与致新云网于2020年5月2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致新云网受让盈瑞汇鑫持有的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睿汇鑫)100%的股权,间接受让嘉睿汇鑫持有的乐视网341,422,2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根据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融创集团及致新云网在规定的时间将权益变动相关文件递交公司,但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刘延峰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2019年6月至今),未及时组织临时报告披露工作,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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