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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回复两种意见 大连圣亚回复函中律师结论“打架”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08-02 22:28:110

一份回复两种意见 大连圣亚回复函中律师结论“打架”

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日报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连圣亚运营的大连圣亚海洋世界场馆再度关闭,公司经营雪上加霜更趋艰难之际,股东间的控制权之争却越演越烈。7月31日,历经两次延迟后,大连圣亚最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在7月3日所发出的问询函进行回复,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以及部分董事同意下的董事会分别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两家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就相同问题给出的法律意见也截然不同。

各自分别聘请律所

“做了这么多年的披露工作,这样的公告我也是第一次见。”对于大连圣亚在回复函中出现两家律师事务所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结论,某上市公司证券部门的资深工作人员这样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大连圣亚发出的问询函中共涉及五方面问题,其中第2个问题和第4个问题都要求律师发表明确意见,也正是在这两个问题上,两家律师事务所给出了不同的结论性意见。

回复公告显示,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公司分别聘请了北京高文(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高文大连所)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杭州所),其中还特别将德恒杭州所发表的意见标注为董事杨子平、毛崴、杨奇、陈琛、屈哲锋、郑磊同意聘请的律师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同意的这六名董事除了杨子平本人,还包括由其提名的四名董事,以及由磐京基金提名的毛崴董事。

对于德恒杭州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董事吴健、肖峰,独立董事梁爽明确表示反对,并发表了由公司聘请的高文大连所出具的意见。在回复公告中,高文大连所出具的意见也标注为公司聘请的律师意见。

“其实问询函的相关内容我们早就准备完了,公司聘请的律师也已经明确发表意见,但杨子平一方一直不同意,也要聘请律师出具意见,才拖了这么久。”对于问询函的两度延迟回复以及公告中披露了不同的律师意见,公司一位高管这样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大连圣亚股东间出现争执以来,这并不是公司第一次就相关问题单独聘请律所出具意见。前期由杨子平提名的独立董事曲哲锋、郑磊就曾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律师所)就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专门出具法律意见。《证券日报》记者还留意到,此次同时披露的两份法律意见书显示,高文大连所的出具时间为7月10日,德恒杭州所的出具时间为7月24日。

律师意见截然不同

回复公告中,对于公司召开的紧急董事会会议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高文大连所认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而德恒杭州所则给出了相反的意见,认为该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证券日报》记者还注意到,在7月8日披露该次董事会决议的同时,天册律师所也认为该次会议符合紧急事项,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有效。

除了在紧急会议程序是否违规问题意见相左外,对于杨子平与磐京基金之间的关系问题,两家律师事务所得出的结论也不相同。

对于杨子平和磐京基金共同投资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庆成投资),德恒杭州所认为其成立背景为合伙人基于自身商业判断设立的单一项目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结合双方存在共同投资以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德恒杭州所认为磐京基金与杨子平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根据杨子平及磐京基金出具的说明与承诺,认为杨子平、磐京基金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协议及利益安排。

但在这些问题上,高文大连所的看法并不相同。

“杨子平与磐京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八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的‘互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虽然杨子平在其于2020年5月份出具的《回复函》中称‘其认购庆城投资系独立商业行为’,并且杨子平、磐京基金在《关于<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复函》均表示其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协议及利益安排,但是,杨子平与磐京基金均未能提供双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反证据。”在法律意见书中,高文大连所基于上述事实,并结合杨子平和磐京基金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投票情况,认为在杨子平和磐京基金不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现有证据资料不能排除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

《证券日报》记者留意到,高文大连所得出的意见与前期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师所)就相关问题核查时得到的结论相对一致。2020年5月19日,在大连圣亚回复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中,康达律师所表示,“因杨子平、磐京基金的回复中均未向公司说明并提供二者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一致行动的相反证据,本所律师亦无法核实并确定二者共同投资是否存在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的相反证据,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判断杨子平与磐京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

“都是有着丰富经验的执业机构,对同一事实,观点理应相似,不会相差太远。”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既然判断完全不同,对相关问题,那就由相关有权部门给出最后认定。”

确认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0年7月1日,记者曾第一时间关注大连圣亚股东间出现争执,并在《“小”股东掌控董事会 大连圣亚控制权纷争疑云待解》一文中就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杨子平与磐京基金是否涉嫌一致行动提出过疑问。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中,也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控制权是否已发生变更。在7月31日披露的回复公告中,大连圣亚首度明确公司控制权已经发生变更。

公告披露的详细信息显示,星海湾投资作为大连圣亚第一大股东,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仅提名当选两位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中,星海湾投资提名的两位董事候选人均未获得通过。在星海湾投资对《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仍通过了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大连圣亚在公告中表示,基于上述事实,截至2020年7月10日,星海湾投资在公司持股24.03%,股东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计已达17.8%,杨子平持股4%,提名杨子平的股东卢立女持股1.45%,磐京基金及杨子平、卢立女合计持股23.25%,且股东杨子平因其提名及自身担任董事的人数合计已过半数,其已实际控制了公司董事会。此外,星海湾投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上的表决结果已经无法对相关会议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大连圣亚在公告中表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有关规定,星海湾投资已不再对公司享有控制权,公司的控制权已经发生变更。

回复函中,星海湾投资表示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具体巩固控制权的计划正在制定中,但并没有对外披露。

《证券日报》记者还留意到,股东矛盾暴发以来,磐京基金和杨子平仍在不断增持,据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2020年7月15日,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大连圣亚241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1%。截至7月24日,杨子平合计持有大连圣亚644.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按最新的披露数据计算,磐京基金、杨子平与卢立女的合计持股数量占大连圣亚总股本的25.16%,已经超过了星海弯投资的持股比例。

杨子平磐京基金否认一致行动人

回复函中,杨子平和磐京基金还就其共同投资的庆成投资进行说明,双方在公告中表示庆成投资成立于2016年11月22日,成立目的是为单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杨子平和磐京基金称,除投资重庆园林外,庆成投资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公告中,杨子平和磐京基金均称双方互不知悉对方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投票情况,投票均系基于自身商业判断独立进行决策。双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大连圣亚其他股东也不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协议及利益安排。

不过,据高文大连所进行的核查,在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杨子平和磐京基金对当日所审议的20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除在《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表决意见不同外,其余19项议案的投票情况均一致。其中,由杨子平提案的六项关于董事罢免及补选的议案中,磐京基金均投赞成票;磐京基金提案的2项关于董事补选的议案中,杨子平也均投了赞成票。杨子平和磐京基金推荐的董事毛崴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从记名投票情况和结果来看,投票也是完全一致的。

“本所律师注意到,股东杨子平在其参与投票的五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比例均不足4%,但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是由股东杨子平提名。此外,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杨子平提出的关于罢免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并且在该次会议上其提名的4位董事候选人中有3位当选,而持股比例24.03%的星海湾投资共提名2位董事候选人,均未当选。”高文大连所在法律意见书中表示,“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杨子平披露的其可实际控制的股份数额与其向董事会提名且当选的董事人数不相匹配,根据现有证据资料不能排除杨子平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尚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不过,在对投票问题进行核查时,德恒杭州所认为,杨子平和磐京基金双方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大连圣亚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双方在过往行使表决权之时,系依据自身独立的商业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双方不存在共同提案、共同推荐董事、委托行使表决权等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形。

据《证券日报》记者调查,杨子平、磐京基金与大连圣亚股东名单中的多个重要股东似乎曾存有关联。今年一季度末仍位列第九大股东的卢立女,系杨子平的董事提名人,杨渭平、高建渭与杨子平三人的户籍地址同在一个村子,且杨子平还曾在杨渭平任法定代表人的杭州钱江彩色不锈钢厂工作过。杨渭平曾提名磐京基金曾经的股东,时任监事陈荣辉出任大连圣亚董事。而据公司公告,杨子平提名的董事陈琛与磐京基金也有关联,据此,星海湾投资还曾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陈琛进行罢免。

公开数据显示,最近一年多以来,大连圣亚股权不断趋向集中,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仅为3364户,户均持股3.83万股。6月29日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参与投票的110个账户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就占到公司总股本的83.57%。作为一家经营人造景观的上市公司,虽然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但公司股价却一直坚挺,估值水平也一直畸高。对于大连圣亚目前的情况,一位有着多年证券公司执业履历的上市公司资深董秘表示,大连圣亚股权被高度锁定,真实流通股较少,股价还存在被操纵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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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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