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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康泰尾盘推高至308再腰斩至118:“笼子”出漏洞?其实另有隐情

新浪财经综合2020-08-25 00:17:560

“笼子”出漏洞?N康泰尾盘推高至308元再腰斩至118元,价格笼子质疑四起,成交数据表明其实另有“隐情”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创业板注册制首日,临近收盘6分钟内却迎来了一只创业板上市新股的股价巨震,一时间成为热议话题。

上市首日,N康泰(300869.SZ)在尾盘出现急升急跌行情,引来市场关注。趋势相似的还有N天阳,3分钟巨震达67.81%。

收盘后不久,市场关于价格笼子的讨论声逐渐增多,认为系由深交所的笼子失效导致了两股尾盘价格的急升急降。

但据财联社记者的一线了解,两股尾盘价格推高,其实并没有受限价报单与价格笼子的影响,交易数据来看,最后推高价格的成交非常零散,最后成交时段,先是卖方惜售,卖单很少,买单没有对手方,单方面快速推高价格,卖单较少,T+1交易也是一个原因;而另一方面,获利盘的急速涌出,又导致价格快速回落。

盘后微信号“看懂龙头股”的一个观点也引起共鸣。

即康泰医学今天全天成交15.7亿,换手68%。制造超过4倍波动的最后半小时,一共成交1.78亿。最夸张的时段是从14:51-14:55,从88元拉到300元的过程,仅投入6800万元。

他还谈道,用一点阴谋论来讲,假设早上几个大户联合慢慢55元附近买入2亿元。最后半小时再用1000万去点火拉升,哪怕这1000万全亏掉,哪怕第二天再大低开,最后也能获利50%以上出局,至少赚1个亿。

也有猜测称,最后5分钟或存在乌龙指,显然猜测也并不成立。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今天N康泰是注册制下最好的投资者风险教育案例,一分钟腰斩的股价,中小投资者还敢轻易追高吗?“但今天市场整体表现平稳,,以N康泰目前的体量,对市场不会产生大影响。”

N康泰尾盘急升急降,叹为观止

8月24日午盘接近尾声,14点51分,注册制下新上市的创业板股N康泰开始拉升,一度冲高至308元,涨幅超过2900%,临近收盘三分钟,股价又快速回落,截至收盘,股价报118元,涨1061.42%,3分钟振幅高达17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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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来看,N康泰成交量2644.06万股,成交金额1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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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数据显示,在东财拉萨两营业部、安信证券厦门湖滨路营业部、东财山南香曲东路营业部、中信证券成都天府大道营业部五个营业部的游资总计买入7317万元,在4个机构专用席位及中信证券佛山桂澜中路证券营业部合计卖出24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康泰医学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医疗诊断、监护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医疗诊断、监护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血氧类、心电类、超声类、监护类、血压类等多个大类,凭借良好的性能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已经累计销售至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价格笼子”讨论声四起,但假设大单无效

先来看深交所对创业板注册制下交易的规定。

今年6月12日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特别规定》第2条第4款规定,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简单来说,创业板关于“价格笼子”的表述,是超过限价的报价“休眠”,暂存于主机,待价格波动进入有效竞价范围后,原报单将“复活”,参加竞价。

有市场人士则试图猜测N康泰尾盘走势发生的原因。该人士称,有大量筹码的机构资金提前在+2%区间之上的每个价位布局买单和卖单,同时在预设的卖出价位上设置大量卖单。然后在价格底部放大成交量使行情启动,在极短的时间内股价瞬间被拉至高位。中小资金看到价格上抬的同时一路跟随,直至行情逆转,一部分中小资金在上升位时下单,尚未撤单,结果在价格下降时,报单被激活,被迫买入股票,直至最后回落至低点。

而这一假想观点,其实并不成立,如前述谈到,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尾盘交易数据来看,最后推高价格的成交非常零散,不构成上述大量卖单的假设。

再来看上交所设置的价格笼子。

根据2019年6月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第6条,买卖科创板股票,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细则》第7条规定,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2019年3月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16条第5款显示,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也就是说,科创板对“价格笼子”的表述,是超过限价的报价单,直接无效。

显然,两交易所虽然价格笼子规则有所不同,但却并非造成创业板两新股尾盘异动的原因。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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