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卫健委调查早产儿“死而复生”事件
原标题:河南商丘卫健委调查早产儿“死而复生”事件
新京报讯(记者 吴淋姝 孙钊)河南商丘7个月早产儿“死而复生”一事引发关注。
9月1日,早产儿父亲许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手术前,医生便断定胎儿出宫系死胎。手术后医生称,这是一名已死亡的男婴,并递来一个装有“死胎”的医疗垃圾袋。约两小时后,许先生感觉垃圾袋内孩子在动,并发出哭声,“我便抱着孩子赶紧回到抢救室”。
2日,新京报记者从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目前,患儿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医院1日发布的情况说明显示,胎儿出生后无自主呼吸,仅有微弱心跳。值班医生护士根据相关规定将胎儿交于家属, “后产妇家属抱胎儿入我院急诊,要求继续抢救,我院随即给予收入NICU进行抢救治疗。”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的治疗费用基本由院方承担。
商丘市卫健委于9月1日发布情况说明称,将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待有关医疗鉴定报告出具后,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9月2日,商丘市卫健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商丘市卫健委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目前正在调查阶段。”
家属称早产儿“死而复生”
2019年9月16日,许先生已怀孕27周的妻子因肚子不舒服且“见红”,前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求医保胎。
许先生回忆,当日经检查后,医生告诉夫妻二人,若孕妇未发烧,可以继续保胎,但若发烧,则须终止妊娠,否则孕妇会有生命危险。“因为妻子有发烧症状,因此医生不建议继续妊娠。”
许先生提供的“胎盘死胎处理方案”显示,对于死胎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分别为产妇及家属自行处理或交由院方统一处理,落款时间系2019年9月16日。
“期间我多次问医生胎儿出来有可能活吗,医生一口回绝说不可能活的。我对医生说死胎我也要抱走。”许先生称,医生随后让他在上述纸张上签字,并在“产妇及家属自行处理”内容后写上“死胎自行抱走”,“这是在手术前就签好的。”
次日凌晨,许先生被一名从手术室走出的医生告知,剖宫取出一名已死亡的男婴。随后,许先生得到一个医疗垃圾袋,“孩子就在垃圾袋里,我准备拿回去埋掉。”
据许先生回忆,当自己提着垃圾袋走到医院大门口时,感觉垃圾袋内孩子在动,并发出哭声,“我便抱着孩子赶紧回到抢救室,让医生抢救。从出生到我发现孩子是活的超过两个小时,光着身子没有任何保暖物品。”
卫健委成立调查组
许先生说,事发至今已有近一年时间,目前儿子还在该院接受治疗。在住院费、医疗费方面,许先生说,一些自费药由自己支付,“其他费用医院出了。”
“虽然最终孩子抢救回来了,保住了性命,但一部分脑组织因缺氧时间过长已经死亡。“对此,许先生认为,儿子“死而复生”的情况系医生误诊所致,此事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来媒体去医院采访时,我才知道,孩子出来时是有微弱心跳的,医生自己说的。但之前没有一个医生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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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不到27周的一个小孩,况且宫内又是一个感染的状态,小孩的成活率是非常低的。”其提到,尽管如此,孩子在刚出生的时候,确实是有心跳的,“小孩的心跳非常微弱。”
9月1日,商丘市卫健委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称,卫健委责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前期与其家属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妥善处理此事。下一步,将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定途径解决该纠纷。
此外,上述说明中提到,待有关医疗鉴定报告出具后,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9月2日,商丘市卫健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商丘市卫健委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目前正在调查阶段。”
院方:术前已充分告知家属
9月2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获悉,目前许先生儿子仍在住院治疗,医院已于1日在官网发布“关于网传许先生对我院诊疗异议一事的情况说明”。
医院在说明中表示,经调查核实,产妇丁女士以“停经6月余,出血5天,阴道排液1天余”为主诉,于29月16日13时58分转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入住产科二病区。
鉴于患者病情较重,当日22时许,产科组织科室人员进行疑难危重病历集中讨论,认为:患者妊娠25周(+5天)就胎膜早破,保胎希望很小;患者存在绒毛膜羊膜炎感染,如继续妊娠,有出现感染性休克等威胁孕妇生命情况的可能。
说明还提到,且因胎儿孕周小、各器官发育均不成熟,后期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死亡等情况,如果存活,远期可能并发脑瘫、脑神经发育障碍等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严重影响生存质量。
综合以上情况,医院将患者病情及科室讨论意见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并建议患者尽早终止妊娠、行剖宫取胎术。患者及家属商议后,要求在该院进行急诊手术终止妊娠且决定放弃胎儿、不再抢救,并9月16日23时46分签署了术前的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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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凌晨,经手术,孕妇终止妊娠,引娩一男胎,体重750g(一斤半),无自主呼吸,仅有微弱心跳。值班医生护士根据相关规定将胎儿交于家属。产妇术后病情稳定返回病房。1小时后,产妇家属抱胎儿入我院急诊,要求继续抢救,我院随即给予收入NICU进行抢救治疗。”
此外,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称,医院积极与产妇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协调,针对诊疗异议,一直与患儿家属保持有效沟通。此外,医院对患儿及家属带来的伤害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推诿搪塞,不负责任;建议医患双方按正常的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朱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