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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也提倡生育2个子女

澎湃新闻2020-05-31 20:31:560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提到,条例第三十五条拟修改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进一步维护我省群众的生育权利,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分别按照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提请会议“打包”修改。

原条例十五条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来源:段伟朵/大河客户端

5月3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

此外,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拟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提高人口质量。”

责任编辑:张玉,明确要求优化生育政策。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最新精神,同时结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省人口变化的新形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了相应调整和完善

拟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原标题:河南拟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也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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