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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违规终被立案 律师征集投资者索赔登记

新浪财经2020-09-07 09:5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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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威龙股份发布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的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认为,(1)在2019年10月21日及之前买入威龙股份股票,且10月22日及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亏损的股民;或(2)在2019年11月21日及之前买入威龙股份股票,且11月22日及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亏损的股民;或(3)2020年9月5日及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亏损的股民,均可以向律师索赔登记。

2019年10月22日威龙股份在《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上市公司共存在7笔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被担保借款本金金额合计25,068万元,上述担保均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11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 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同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自认违规并申请ST,导致以后几个交易日股价大跌,致使广大股民损失严重。

2020年7月28日威龙股份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珍海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0年7月29日,ST威龙(维权)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且未按规定披露、未按期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针对大家关注的威龙股份违规对外担保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事宜,张志旺律师介绍,原告烟合银行龙口支行起诉的担保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违规担保无效且威龙股份无需对违规担保事项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的担保案件,法院判决威龙股份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30%的赔偿责任。但上述案件尚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威龙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宜,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这对上市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目前无法知悉。

如果威龙股份被证监会处罚,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律师声明: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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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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