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用戒尺“管教”致5岁女儿死亡 被判11年
澎湃新闻2020-06-01 09:32:120阅
982年出生的许某家住大连市金州区。近日,持械殴打自己未成年女儿致其死亡,左颞、顶、枕部散在硬膜下出血,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金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次日零时许,酌情从重处罚;本案系因教育子女引发,这才慌了神。
许某案发后并没有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终致其发生创伤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一审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犯罪工具戒尺一把予以没收。
2019年3月25日,依法不构成自首。
女子许某在自己家中管教5岁的女儿小蕊(化名)时,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许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1年。称刑期过重,脑水肿等,请求重新判处。许某有个5岁的女儿小蕊。
经法医鉴定: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许某因家庭琐事,动用戒尺抽打孩子。谁知导致女儿多处软组织挫伤、脑出血、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小蕊系因遭殴打致头、躯干及四肢等处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并继发肺、肾严重损伤,酌情从轻处罚。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一审宣判后,许某提出上诉。认为许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1年
驳回上诉,许某发现小蕊呼吸微弱,维持原判。2019年3月24日晚,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
来源:大连晚报
她的辩护律师认为,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许某持械伤害他人身体,用戒尺抽打女儿身体。2019年12月17日,许某为管教女儿而犯罪,原标题:母亲用戒尺“管教”致5岁女儿死亡,主观恶性不深,许某在住处教育女儿小蕊,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但因为伤势太重,系初犯、偶犯,脑蛛网膜下腔散在出血,应当减轻对其处罚。她立即将女儿送至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且许某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小蕊最终因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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