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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爆雷潮”追踪:中介被指“助纣为虐”

华夏时报2020-09-20 12:59:114

原标题:长租公寓“爆雷潮”追踪:中介被指“助纣为虐”,律师:若误导、虚假宣传需承担责任 来源:华夏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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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李贝贝上海报道

在近期备受关注的沪杭长租公寓“爆雷潮”中,除了跑路的长租公寓,作为居间方的中介被受害者们指出同样存在欺诈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出手净化中介行业。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中介的确向多数受害者推荐了跑路的长租公寓,但中介是否涉嫌诈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不可一概而论。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中介做了虚假承诺或是误导,或者明知道这个公寓是有问题的而进行介绍,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高额佣金诱惑?

尽管警方已经介入,但近期发生的沪杭两地长租公寓密集跑路事件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除了在8月底爆出问题的岚越公寓、寓意公寓、友客公寓等,9月以来,上海梵泊公寓、成都“米小寓”亦被受害者举报跑路,杭州的飞寓公寓等也疑似破产。有市场分析人士直言,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各地监管的日趋严格,很有可能还会有更多的长租公寓品牌“爆雷”。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受害者向《华夏时报》记者反映,在这轮愈演愈烈的“爆雷潮”中,除了应该被严惩的非法托管公司,包括太平洋房产、美凯龙爱家、永轩房产等一些中介公司也在其间扮演了极为不光彩的角色。

“如果不是永轩极力推荐,我可能不会上这个当。”租客王一鸣(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在今年6月初找到永轩房产,中介推荐了在此次跑路事件中较为知名的岚越公寓。因为房源距离自己公司较近,且价格略低于同类型房源价格,王一鸣觉得性价比颇高,因而付了6个月租金及1个月押金,并支付给永轩房产高达50%的首月房租作为中介费。

房东刘新(化名)去太平洋房产挂牌出租时,则被劝说租给岚越公寓。“那个中介说长租公寓现在很流行,开的价格也比直接租给个人高。”当时,这名中介向他保证岚越公寓如何安全,收益如何稳妥。面对高于市面价格约10%的租金,刘新开心地签了协议,并支付了50%月租金的中介费。8月下旬,迟迟未能收到当月房租的刘新得知岚越跑路,后悔莫及:“图省心才找中介挂房源的,结果成这样。”

“中介是帮凶。”王一鸣认为,因为中介的背书,受害者们才会对陌生的长租公寓品牌放松警惕,这些非法的长租公寓才得以快速打开市场,产生更多的受害者。《华夏时报》记者看到,据“天眼查”,仅上海永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旗下就有25家门店,老牌中介太平洋房产、中原地产等在上海的门店更是多达数百家。而去年年中在上海横空出世的美凯龙爱家,则计划2020年底在全国铺开800家门店。

对于推销岚越等长租公寓品牌,中介们显得十分积极。不少租客都强调,自己是在中介的“狂轰滥炸”中签了协议的。一名在美凯龙爱家签约的租客无奈地说:“毕竟是连锁的知名中介,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毕竟在大上海呀。中介一直催命的催,就稀里糊涂的签了。”房东们也表示,如果不想通过中介公司租出房子,只要在网上发布独立房源信息,立即就会有中介不分早晚“电话轰炸”,劝说房东与长租公寓运营商签约。

中介们为何热衷为长租公寓“站台”?在受害者们看来,高额佣金是关键因素。为快速圈钱,这些长租公寓往往给付中介高额佣金,诱使中介愿意帮忙推销。王一鸣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据他了解到的情况,“房东和包租公司,各50%(一个月租金);租客和包租公司各50%,就是说中介一套房子要收2个月的租金”。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高额佣金,有长租公寓的工作人员还冒充中介,对租客、房东进行欺骗。一名租客气愤地告诉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一名自称中介的人士向她推荐了岚越公寓,并向她收取了中介费。之后不久,她无意中发现这名“中介”就是岚越公寓的销售。“两头骗钱!”这名租客非常气愤。

但一位要求匿名的行业人士否认了这样的看法。其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实际上在长租公寓行业,托管公司付佣金给中介公司帮忙带客户的情况比较普遍。作为居间方,中介推荐的房源是真实的,也是合法的。从获取佣金的角度考虑,中介一般倾向推荐那些更容易出租的房源,而由于“高收低租”的模式,那些非法托管公司掌握的房源显然更受欢迎,中介可能并非是刻意要推销长租公寓。

而令人欣慰的是,一位租客特意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不是所有推销长租公寓的中介都一心为钱。”这位租客称,尽管自己当时被中介推荐了岚越,但签约时看到“付六押一”的条款,这名中介悄声提醒她要谨慎,“不签没关系的”。但从省钱角度考虑,她最后还是签了协议。所幸她签约较早,岚越跑路时,租期也差不多结束了,基本上只是损失了一个月的押金。

是否应担责需看具体情况

对于受害者们的说法,《华夏时报》记者分别向上述提及的部分中介进行了核实。

“(长租公寓)以企业的名义来租房子,也是正经付租金和租赁佣金的。其实是一样的租赁业务,只不过对方是企业而已。”中原地产方面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中原地产官方并未与岚越、巢客等最近跑路的长租公寓合作过,下面门店可能有一些接触。其称,这类托管公司找到中原也是以“租客”的身份寻找房源。作为中介公司,中原起的作用就是搭线,在前期按照惯例收取月租50%的中介费,后续的资金流向,中原一概未参与其中。

至于其他中介,永轩房产(上海永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部电话一直未接通,太平洋(上海太平洋房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美凯龙爱家(上海美凯龙爱家房地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总机也被连续挂断数次。

那么,在长租公寓与受害者之间牵线的中介,在此次事件中应该被责难吗?又该负起怎样的责任?

对此,受害者们坚称,中介在面对房东及租客时,有确定房源真实性的责任。因此在此次长租公寓跑路事件中有着一定的、无法逃避的责任。但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多名业内人士则认为,中介公司是否涉嫌违规、诈骗不可一概而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需根据真实情况判断。

58安居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中介公司是居间主体,并没有跟上下家直接去签租赁合同。所以对于长租公寓的跑路,中介公司无需承担直接责任,或者承担主要责任。

张波同时也强调,如果这些中介在从事居间活动过程当中过分夸大、或者是不实地去介绍相应的房源,或者是通过这种方式去教唆下家去租赁有问题的房源,就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只是受害者对此取证非常有难度:“你没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当时就是这个中介机构对你进行了误导、或者是极力鼓吹。”

上述要求匿名的行业人士认为,对于托管公司的资质,中介公司实际上很难鉴定。该人士觉得,对于受害者来说,中介不是造成此次长租公寓“跑路潮”的根本因素。他表示:“就像婚介所一样,一对男女相亲成功结婚了。但婚后男方出轨了,你能说是婚介所的问题吗?”其认为,在此次长租公寓跑路事件中,作为当事一方的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起协助受害者提供证据、帮助受害者维权的责任。但要真正解决问题,仍需政府权威部门、警方多方协调处理。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认为,中介是否承担责任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中介做了虚假承诺或是误导,或者明知道这个公寓是有问题的而进行介绍,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可以查看下和中介之间签署的合同,了解中介的合同义务中是否有违背的,可以据此追究其责任。

王玉臣建议:“不论是租房,还是买房,一定要自己做一些基本调查和了解。任何人的背书都抵不上自己亲自的调查和了解,比如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企查查、最高院的执行信息网等可以对这个公寓的主体公司进行基本的了解。”

上述中原地产相关负责人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针对近期发生长租公寓密集跑路事件,公司已对旗下门店业务员进行提醒,在开展租赁业务时要注意防范,“尽量甄别企业型租客,是不是有二房东的嫌疑。”该人士说。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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