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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红谷滩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

新京报2020-06-04 10:19:410

2019年10月31日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万某弟死刑,依法对万某弟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裁定驳回上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

新京报快讯 据江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万某弟不服,提出上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于当日17时许乘出租车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当行至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团在建工地门口处时,万某弟持尖刀从沈某某身后往其颈脖部连刺数刀,将沈某某杀倒在地后,维持原判,又往沈某某颈脖部连捅数刀,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

当日18时左右,2020年6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万某弟在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内,在南昌市特警支队民警搜查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原标题:南昌红谷滩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

案件回顾:

2019年5月24日

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购买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前述裁定。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发现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来,万某弟决定杀害走在三人中间的沈某某并尾随三人身后。

来源: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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