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评论:防范金融科技发展泡沫化和无序化
原标题:防范金融科技发展泡沫化和无序化
□本报记者 彭扬
针对金融科技该不该管、如何管的话题成为近期市场热点。毋庸置疑,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大幅提升了金融业效率,催生了大量金融新业态,但也滋生了诱导过度消费、侵犯用户隐私、助长“赢者通吃”垄断等诸多风险。面对金融科技发展,不应进行该不该监管的讨论,而应展开如何进一步优化监管的思考。短期而言,以加强大型金融科技集团监管为重点,完善监管框架,统一监管标准,发展监管科技应用,强化数据隐私保护迫在眉睫。
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必然走在金融监管的前面,监管部门多持包容态度甚至出台了不少鼓励政策支持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以推动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但在近几年发展中,以金融科技、金融创新为外衣的金融乱象明显增多,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参考国际经验,金融监管沙箱机制也在多地试点,以更好地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目前,金融防风险仍是迫切任务,优化金融监管仍是当务之急。
首先,持续完善监管框架。在此方面,监管部门不断探索。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编制并推动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订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指导协调金融科技应用。综合业内观点来看,重点之一是加强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已形成事实上的混业经营,且出现了“赢者通吃”的垄断苗头,如何处理与目前的分业监管关系以及反垄断将是优化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之二是加快统一监管标准的步伐。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且与老百姓的钱袋子息息相关,因此不能背离金融的本质,应坚持同类业务适用同等监管的一致性原则。
其次,加快推进监管科技的应用。去年底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短期而言,还应加快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监管体系,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产品、新业态及时纳入监管,形成与金融创新发展相配套的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数据自动化报送处理和实时监控预警,探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以监管科技助力对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扎牢风险篱笆,让金融风险看得见且管得住。
再次,提升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力度。在日常生活中,部分机构或平台过度使用、违规收集、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节制侵占用户私人空间,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安全。多款金融机构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下一阶段的监管重点应是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保护,做好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界定,防范部分机构对个人信息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保护个人数据安全。
总的来看,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给监管带来的防风险压力与日俱增,有效平衡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将一直考验监管者的智慧。未来对金融风险防控将保持常态化,需不断优化风险预警、识别和处置机制,稳定金融市场预期,促进金融科技创新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李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