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建议》:建设现代央行制度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原标题:“十四五”规划《建议》:建设现代央行制度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11月3日晚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建议》)全文公布。
在建设现代金融体制部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放在首位。相比“十三五”规划建议,这一内容是全新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张成思表示,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应该以基础货币投放机制的完善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建设作为两大逻辑支柱,用以联结中央银行的目标体系、调控体系、传导机制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支撑点。
规划《建议》还提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等方向。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规划《建议》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相比“十三五”规划建议来看,这部分内容均为新增。
中央银行制度是最重要的现代经济制度之一,在国家金融制度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20世纪70年代,主要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滞胀”,凯恩斯主义“药方”失效,主张减少政府干预的货币学派和新古典主义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加上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全球开始进入信用货币时代,中央银行制度随之迈入“现代化”的发展阶段。
从国际经验来看,“现代央行制度”的内涵很丰富,包括更加注重价格稳定、更加注重运用价格型调控框架、更加注重与公众沟通、更加注重独立性、更加注重金融监管。
根据央行网站,中国央行历史沿革中“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阶段为“1993年至今”。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中央银行制度迈向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近年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等职责得到强化,但部分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制度上保障币值稳定、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核心内容。”人民银行办公厅课题组此前发布的《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一文表示,“我国尚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易形成金融风险处置、产业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对货币政策的倒逼,调控易松难紧,宏观杠杆率易升难降。为此,必须从决策机制、目标设置、政策传导、工具体系等方面,改进货币政策治理体系。”
规划《建议》则提出,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等具体内容。
中国的货币层次主要划分为M0、M1、M2等。其中,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现金M0,货币数字的研发、推出将对M0的结构形成影响。
“近年基础货币、广义货币M2层面的货币供给均发生变化,这也对央行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理解央行新创设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做好流动性及资产负债管理。”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对记者表示,“比如除了贷款创造M2外,债券投资、非标投资等对M2也有影响。”
基础货币方面,中国的基础货币投放在2015年以前主要以外汇占款为主,2015年以后则更加注重以公开市场操作和MLF等政策工具为主。人民银行办公厅课题组的文章指出,要探索以国债现券买卖、回购等业务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与利率走廊相结合,以利率目标价格调控方式为主的市场流动性和基础货币投放新框架。
利率市场化方面,2019年8月央行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后LPR参考MLF,贷款利率则锚定LPR——央行的政策利率能直接传导至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完成后,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将是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规划《建议》提出了当前金融改革的方向: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从2018年开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大调整:中央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形成“一行两会”的局面。地方层面,组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规划《建议》则提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完善”意味着金融监管体系不会出现类似“十三五”期间的大幅调整,而是在现有改革基础上进行微调。在建设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方面,央行的地位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包括金融委办公室设立在央行、承担更多宏观审慎管理职责、职责权限大幅增加以及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等。
央行10月30日召开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的会议表示,认真履行拟定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的职责,抓紧研究提出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要点,谋划好今后5年及更长时期内的金融高质量发展路径和具体措施。
“十三五”规划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四五”规划《建议》继续沿用,但侧重点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央行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新增社融中企业债券占比13.8%,同比高1.9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2.1%,同比高1个百分点——直接融资(债券融资加股票融资)占比合计15.9个百分点,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
分析来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比较明确的政策导向,而资本市场与直接融资体系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也在于从发行端全面推行注册制、从退出端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从注册制落地实施看,证监会推动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的改革布局,即注册制改革经历了从增量市场试点,到存量市场试点,再到全市场推广的过程。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9月15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达173家,IPO合计融资2607亿元,占同期A股IPO融资金额的51%。这一定程度上推升了社融中直接融资的占比。
“科技创新需要新的融资方式做支撑,区别于过去的间接融资,未来直接融资的重要性大幅提升。” 华泰固收首席分析师张继强表示。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作者:杨志锦 编辑:包芳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