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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新三板督导未尽责 券商写半年检查+责任人收五年禁令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11-09 19: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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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新三板督导未尽责,券商写半年检查+责任人收五年禁令

来源:券业行家

原创 券业点评

作为安徽省唯二的券商,华安证券近期遇到了烦心事:因为担任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主办券商时失职,监管要求其定期“写检查”;更有一名离职多年的责任人员,也被投资银行领域“封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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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直指两项违规

11月6日,安徽证监局官网主页连发两份监管函,点名要求华安证券“写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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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监管函披露,华安证券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在负责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莎动力)挂牌申请和持续督导工作中,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内核把关不够严格、持续督导不够尽责。

二是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对员工执业行为规范性缺乏有效约束。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三条以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家翻查了前述法规,其中《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涉及券商勤勉尽责的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为公司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表专业意见,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第五十四条  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可以向全国股转系统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前款所称的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如下:

第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对本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规、审计等部门的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第六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第十三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做好辅导和宣传工作,告知相关方应当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同样是券商风控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

为此,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并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限期30日整改,并向安徽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二是未来6个月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从时间上来看,华安证券未来披露的2020年报和2021年一季报之际,这一处分仍在进行中。

责任人收到五年“禁令”

而另一份监管函,则是对时任项目组负责人杨成虎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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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指出,当事人时任奥莎动力项目组负责人,对项目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为此,安徽证监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换句话说,这位身份证显示为安徽巢湖的仁兄,将被投行“禁入”五年。

颇为离奇的是,自2019年3月起,杨成虎的名字,出现在上市公司恒泰艾普(300157.SZ)的高管序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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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相印证的是协会和伟海精英数据,当事人的任职颇为复杂: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广州证券融资部;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华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综合部;2018年3月起任职于华龙证券,2019年10月离职。

在上述四家券商任职期间,其执业资格均为“一般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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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早已“爆雷”

再来看看监管函中提到的奥莎动力。

公开信息显示,奥莎动力于2016年8月22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当时的主办券商正是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发布于2016年4月的推荐报告等文件显示,项目小组对这家公司进行了尽调,称其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等要求。

上市一年之后,2017年12月14日,奥莎动力因战略发展需要,与华安证券“和平分手”;同年年底,改由西部证券担任持续督导工作。

进入2018年,奥莎动力连发公告,延期披露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中报。虽然这两份财报后续补发,但接下来的2018年年报,2019年中报和2019年年报,至今仍未见踪影。

2019年12月,湖南证监局发布[2019]2号监管函,称奥莎动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股票发行方案》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502.11万元,几乎相当于当期实际营业收入212.65万元的12倍。

彼时,湖南证监局依法对奥莎动力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30万元;奥莎动力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汉军和时任财务负责人刘梅芬,虽然已经辞职,也被监管警示和罚款。

如今,在奥莎动力的公告栏,满目所见,“停产”和“停牌”字样。最新公告显示,奥莎动力自2016年以来持续亏损,面临多方债务违约、多项诉讼纠纷,自2020年6月1日起停产停工。

回头细思,为奥莎动力担任主办券商的华安证券,在一手协助其挂牌新三板的前前后后,是否没有预料到会如此收场?

华安证券最新动态

10月28日,华安证券发布了三季报。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47亿元,在40家上市券商中位列第33位,同比增长16.72%;净利润为10.02亿元,位列上市券商第26位,同比增长14.72%。

单看投行业务,华安证券前三季度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33亿元,排名上市券商第38位;同比增幅为57.45%。而投行业务在华安证券总营收中的占比,仅为5.22%。

就在今天(2020年11月9日)盘后,华安证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前述监管函,并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华安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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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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