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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紧急通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核验新冠检测报告

界面2020-11-13 19:54:421

原标题:兰州紧急通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核验新冠检测报告,违反者将被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

11月13日,“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兰州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称,从2020年11月13日起,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核验入境港口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得购入、储存、销售、加工。

此外,通报称,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抽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按有关规定立即作无害化处理。对市场等区域立即封闭,对环境、物表进行全面消杀,相关人员集中检测。

同日,兰州卫健委网站通报,兰州市城关区于11月13日对焦家湾冷冻厂进行定期采样抽检过程中,发现一份来源于天津港冷链虾的虾内包装样品核酸检测阳性,其他样品为阴性。

目前,兰州市、城关区联防联控办公室对焦家湾冷冻厂进行实地管控,暂时关闭焦家湾冷冻厂,对焦家湾冷冻厂所有人员进行全员核酸采样,对所有涉及的食品进行封存、对所有接触人员进行摸排,查找已销售的食品去向并发出协查通知函,目前溯源流向情况已基本掌握。对已销售商品接触人员进行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对焦家湾冷冻市场进行全面消杀。

附《兰州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原文:

为进一步做好兰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兰州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按照“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人物同管”的工作思路,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管控,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

二、从2020年11月13日起,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核验入境港口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得购入、储存、销售、加工。

三、各类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11月13日前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实施核酸抽样检测和消杀,纳入可追溯管理;详细记录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客户信息,确保去向可追、问题可查。市市场监管、商务、卫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核酸检测频次、扩大检测覆盖面。

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抽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按有关规定立即作无害化处理。对市场等区域立即封闭,对环境、物表进行全面消杀,相关人员集中检测。

五、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中不得存放其它物品。从外地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索取已经消毒的证明,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购入。

六、各类生产经营者要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保证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可追溯,对输入的进口冷链食品须要求供货方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冻品批次、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

七、近期市民不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已经采购的要充分清洗,烹饪过程应生熟分开,充分煮熟后食用。

八、从11月13日起,对于各类生产经营者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兰州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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