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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并非反垄断法外之地 阿里、阅文和丰巢遭顶格处罚

界面2020-12-14 15:36:320

原标题:互联网行业并非反垄断法外之地,阿里、阅文和丰巢遭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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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陆柯言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阿里巴巴方面回应界面新闻记者称:“接到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阅文方面表示:“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落实,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丰巢则回应:“诚恳接受,积极落实。”

截至14日收盘, 腾讯、阅文股价都跌超2%,阿里巴巴跌逾3%。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线上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 其中,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目前,总局收到一些投诉和举报,反映有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但在实施集中前,没有依法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总局在核查后进行相关处罚。此次公开的案件就是其中三起。

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表示,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三个案件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上述几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起案件均涉及到协议控制架构情形。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协议控制结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还透露,正在依法审查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斗鱼鱼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等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目前,斗鱼、虎牙及腾讯方面对此暂无回应。

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还表示,希望经营者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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