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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公司违反反垄断法被顶格处罚 专家:释放加强监管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2020-12-15 01:29:212

原标题:三家公司违反反垄断法被顶格处罚 专家:释放加强监管信号 阿里巴巴、阅文、丰巢均表示,收到相关部门通知,积极整改落实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星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丰巢网络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阿里投资、阅文集团、丰巢网络被顶格处罚,是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体现,也释放了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

“企业做大做强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构成了《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近年来,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都存在一定的垄断问题,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日渐成熟,不少平台企业逐渐从规模快速扩张期转入资源掌控期,不规范竞争行为集中出现。”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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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集团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则是顺丰的关联公司。

12月14日中午,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就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三起未依法申报案件处罚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希望经营者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该负责人强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三家公司也及时回应。阿里巴巴称,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阅文集团回应:“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丰巢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已经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诚恳接受,积极落实。”

刘俊海表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只有竞争才能激发企业的活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鼓励竞争、打破垄断的生动体现。

防止企业借并购形成垄断

上述主要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规定,对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必须依法申报。再次明确,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无论收购方还是被收购方涉及协议控制架构,均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畴,在实施前应当依法申报,未经申报批准,不得实施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审查,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竞争格局,持续激发企业创新动力。”该负责人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对阿里投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6月,阿里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取得银泰商业73.79%的股权,获得对银泰商业的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的行为已于2017年6月全部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刘俊海表示,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就《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最大亮点之一就是把超级互联网大平台纳入立法规制范围,并强调在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要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此前,互联网利用信息不对称、大数据杀熟等垄断行为谋取利益几乎到了明目张胆的状态,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将逐步迈入常态化。”

责任编辑: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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