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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减少8项

每日经济新闻2020-12-17 00:18:060

原标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减少8项 专家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增大,清单内容将会逐年缩减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星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式出炉!

12月16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0年版)》)。《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2019年版减少了8项。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通过三年落地实施,已经在全国范围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负面清单”制度是扩大市场准入、促进投资便利化的一项非常有效的举措。“‘负面清单’长度不断缩短,说明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不断健全。从清单放开和删除的事项来看,森林、矿产、金融等敏感度较高的投资领域也逐步放宽准入,体现了高水平的开放,也有助于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相关行业的投资合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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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形成国内统一市场

孟玮介绍,《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比《清单(2019年版)》减少了8项。主要作出以下修订: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

其次,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孟玮表示,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

“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孟玮说。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清单目前已经过三轮修改,总体上看呈现内容逐年压缩、标准逐步细化的发展态势,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准入限制的全面归纳总结。“未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增大,清单内容将会逐年缩减,有助于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突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

据了解,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

“当然,负面清单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孟玮指出,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作为修订和发布单位,坚持严格合法依规增减,及时依法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准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

孟玮指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点就是突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近三年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清理和规范违规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有效杜绝了“负面清单满天飞”的情况,可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都在不断增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就明确指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赵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合法有效的市场准入措施全面覆盖,能大大提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完整性,也杜绝了“单外有单”、单外仍有禁止和限制市场准入的现象。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还有助于扩大市场主体的投资范围,让企业投资者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能享受到公正平等的待遇,实现我国境内市场准入的体系化和规范化。

责任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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