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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临萍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新京报2020-12-26 20:22:260

原标题:杨临萍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央视《新闻联播》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经表决,任命杨临萍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临萍此前担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院领导”信息显示:杨临萍已重返任职多年的最高法院,担任党组成员。

杨临萍1963年8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她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留校任教。其间在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宪法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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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3岁的杨临萍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干部,后长期任职行政审判庭,曾任审判员、副庭长。2011年,她担任最高法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同时担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杨临萍任最高法民一庭庭长,次年底任民二庭庭长。

2017年2月,杨临萍离开工作了21年的最高法院,出任重庆市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次年1月当选为院长,至此番再回最高法院任职。

杨临萍曾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她曾著有《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疑难问题研究》等多部著作,负责起草了最高法院的多项司法解释。任职重庆期间,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曾审理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

杨临萍简历

杨临萍,女,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1.09--1985.07 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学习

1985.08--1991.09 山西大学法律系助教

1991.09--1993.09 山西大学法律系讲师(1990.09-1993.07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9--1996.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宪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6.08--1997.11 最高人民法院干部

1997.11--1998.1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副处级)

1998.12--2001.1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其间:2000.04-2000.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2001.10--2005.0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

2005.08--2011.0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05--2011.06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011.06--2013.04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3.04--2014.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08--2015.11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5.11--2017.0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7.02--2018.0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01--2018.0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2--2020.1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其间:2019.09--2019.12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级研修班学习)

2020.1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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