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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颜悦色"已经赚了一点钱开始告茶颜观色" 律师称赔偿额不会太低

新浪财经2021-01-06 23:19:020

文/邹沅铮

今日,微博话题“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登上热搜,事件不断引起讨论之时,茶颜悦色官方微博站出来表态称,一定会跟侵权行为“死磕到底”。

2021年元旦假期后的第一天,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茶颜观色。之所以热搜叫做“反诉”,是因为2020年4月,茶颜观色曾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过茶颜悦色,但彼时被法院驳回。

据悉,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之中。对此,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依升律师表示,从之前的相关判决来看,茶颜观色在后恶意侵权的事实更为明显。与此同时,他预计,如果茶颜观色被判决,赔偿额不会太低。

茶颜观色先状告茶颜悦色 去年被驳回

茶颜悦色的小票上原来印着“等我们有钱了就去告他们”,现在改成了“我们现在已经赚了一点钱开始告他们了”,有网友笑称“太可爱了”。

在茶颜悦色“有钱了”之前,曾与茶颜观色之间进行过一场关于是否侵害知识产权的官司。

就在去年,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公司以长沙茶颜悦色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茶颜悦色商标注册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授权使用人等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大众点评及美团外卖平台上发表致歉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茶颜观色商标所有者洛旗公司诉称,长沙茶颜悦色店铺在其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小票、纸巾、服务员的服装、坐垫等多处,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和“茶颜”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茶颜悦色”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但是,2020年4月8日下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有趣的是,这并非两家第一次交手,而早在2019年9月29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曾经作出过一份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不符合条件,裁定驳回起诉。

而2021年开年的这一次由茶颜悦色发起的反诉,来势汹汹,态度坚决。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茶颜悦色可以起诉茶颜观色,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标、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高依升律师解释称,如果单纯的文字,各自有不同的含义,并且各自注册了商标,一般难以认定侵权,但如果文字大小、字体、颜色、结构以及配图、背景等各种因素综合判断相似度高的话,在后的一方将会被认为是恶意和构成侵权。

商标在前品牌在后 茶颜观色曾被法院判定主观恶意明显

为什么茶颜观色曾经的起诉遭到了驳回呢?与众多侵权案不同的是,这桩案件是后来者起诉先行者。

据了解,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是当地比较知名的奶茶品牌。几年后的2019年5月,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

据天眼查显示,茶颜观色最早注册的文字商标是在2004年9月,最早注册的图形商标是在2015年5月,而且名称为“茶容悦貌”,直到2017年2月,商标才变为如今的茶颜观色。

同为天眼查显示,茶颜悦色于2013年10月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商标的图形和文字和现在的logo基本无差别,后面也没有再对商标进行过更改。

也就是说,茶颜观色虽然成立早于茶颜悦色很多年,但品牌的确立实则在其之后。

法院认为,从商标本身的近似程度来看,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文字商标在字形、含义及构图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从时间线上来看,茶颜悦色于2013年12月开始使用,而茶颜观色于2017年开始推广。此外,“茶颜”是2019年核准注册的商标,而茶颜悦色是自2013年使用至今,已被众多消费者熟知。故“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还表示,茶颜观色的文字商标最早由案外人柴某于2008年3月注册,经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购转让给另一案外人,后再次转让给了洛旗公司。该注册商标首次转让之前,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知晓度不高,市场知名度亦不高。与之相反,茶颜悦色门店开张6年有余,已逐渐发展成为连锁品牌店,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其商标也因此获得了独特性、显著性。

此外,洛旗公司在其开设的同类奶茶店里使用了与茶颜悦色文字注册商标近似的茶颜观色作为店招,并在门店多处装饰及网络平台上亦使用了与茶颜悦色图像注册商标相似的图像,导致不少消费者误以为茶颜观色是茶颜悦色。

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注册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此外,近日还有一则广受关注的商标侵权案,即“饿了么”和“饿了吗”的对决。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12月30日,饿了么关联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起诉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并赔偿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已经于2020年9月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于同年11月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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