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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生物女董秘和深交所的信披标准理解偏差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1-01-08 22:26:470

女董秘和深交所的信披标准理解偏差,股价大涨下信披要更严格

来源: 董秘学苑

原创 六月雪

1月8日,深交所给予天山生物(维权)董秘于舒玮通报批评处分,在此次信息披露违规上,公司董秘存在理解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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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9日开始,天山生物暴涨超过500%,成为第一妖股,股价出现不合理上涨,上市公司按照规定要展开自查并发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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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20日第一次触及异常波动时,公司当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但是在8月25日,天山生物股价涨幅再次达到异常波动标准,当日晚间披露《异动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通辽市天山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天山”)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从事肉牛育肥业务,通辽天山出资4125万元,出资比例55%,该事项计划提交天山生物于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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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深交所关注下,公司交代了对外投资时间节点,公司副董事长桑洁、总经理蔺进、通辽天山总经理何波于2020年7月已与拟合作公司股东及负责人钱占军就合作养牛问题进行了探讨,而后公司内部召开会议探讨合资相关事项核心条款,并且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拟合作方进一步讨论合作细节,公司于 8月7日将合作事项提交公司董事讨论,原计划8月10日提交董事会审议,但由于论证过程中,公司认为合作条件暂不满足,8月上旬就停止了该项目。

8月21日双方又重新启动该项目并通过磋商当天达成交易意向,并于21号晚些时候发出董事会通知,启动董事会审议程序,将该事项提交8月27日董事会与中报等事项一 并审议决策。

公司回复深交所时表示,公司8月20日第一次提交异动公告时合作事项处于搁置状态,未继续筹划,未达成合作意向,也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未达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重大事项标准。

该合作事项前期存在搁置情况,如公司在未达成合作意向情形下披露该事项,在投资者高度关注肉牛概念的背景下,反而极易误导投资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遗漏及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虽然公司是考虑因为事情本身被搁置,且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达不到信息披露标准,所以没有较早披露,但是深交所不这样认为。

深交所表示,前述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占天山生物2019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64%,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7.1.2 条规定的应及时披露的交易事项。

天山生物副董事长桑洁、总经理蔺进、董事何波于2020年7月已参与探讨前述投资合作事项,并且天山生物已于8月7日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讨论,但天山生物未在8月20日晚间披露的《异动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的筹划及进展情况。8月21日、8月24日,天山生物股票交易连续触及涨幅限制,但天山生物仍未及时披露前述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直至8月25日晚间才在《异动公告》中予以披露。天山生物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形。

我们的理解是,上市公司所筹划的对外投资事项金额上达到了披露标准,在披露节点的选择上,如果公司股价未出现异常,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再进行对外披露没有问题,但是因为公司股价出现了异动,所以公司就应该在异动核查公告中进行率先披露,公司慢是慢在这个原因。

也就是说,董秘于舒玮的理解,在平时是没有问题的,在股价暴涨的背景下就是不对的,所以才被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原因则很简单,股价异动就有了信息泄露出去的逻辑,所以要立马披露,如果股票没有异动则信息没有泄露,所以可以按部就班等到确定了才披露。(虽然说公司的这个对外投资不一定支撑5倍的股价上涨,但是信披上就是这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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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资料显示,于舒玮,女,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16年12月曾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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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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