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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成都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人

政府网站2021-01-12 09:18:170

原标题:我市1月11日0至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丨实行三个不举办!四川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来源:健康成都官微

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月11日,我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2人。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人。1名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1月11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60例(境外输入302例),累计出院440人,死亡3人,其余17例(其中本土5例,境外输入12例)确诊病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全市现有18例(其中本土1例,境外输入17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有327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人

无症状感染者:男,36岁,印度籍。从印度出发,经尼泊尔乘CA438次航班于2021年1月10日抵蓉,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1月11日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该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的隔离点环境已进行消毒,密接人员均处于隔离观察状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新增出院2人

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经收治医院全力救治,符合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解除隔离标准,治愈出院。现已转入集中隔离点继续接受14天医学观察及随访。

患者1:男,50岁,12月1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定点医院。

患者2:女,49岁,12月14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定点医院。

实行三个不举办!

四川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021年1月11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了《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原文如下:

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全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实行四级包干。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体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落实精准防控要求,做到“五有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即: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三、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实行四个全覆盖。信息摸排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提前掌握返乡人员信息,动员就地过节。登记造册全覆盖,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要立即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做到登记无遗漏。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引导返乡人员主动注册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置。鼓励上述高风险行业返乡人员出行前开展核酸检测。

四、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实行分类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和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返乡人员,应立即报告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分类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返乡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当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自由流动;对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后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以及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管理。

五、严格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三个落实。落实健康监测,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监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生活保障,村(社区)干部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做好消毒。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茶馆、麻将室、游戏室、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控。

七、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做到三个规范。规范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规范患者转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八、结合“五清”行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行动。加强超市(小卖部)、餐馆、农贸市场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每日清理消毒。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

九、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健康生活习惯。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活动”,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

十、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做到快速响应。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疫情发现、信息报告、疫点管理、人员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控制疫情蔓延。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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