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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女子买到病狗朋友圈曝光 宠物店反索赔13万

新浪财经综合2021-02-01 09:14:390

原标题:买到病狗朋友圈曝光 为何宠物店反索赔13万

来源:辽宁晚报

女子从宠物店花3400元买来的泰迪犬,发现是病狗。女子将买狗经历发到微信朋友圈中,称宠物店颠倒黑白、扭曲事实,转发者有红包奖励。

宠物店主以名誉权受侵害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

顾客要求退回买狗钱,宠物店要求赔偿名誉权损失,一只狗引发两起诉讼。

2020年1月,庞女士在营口大石桥一家宠物店购得一只灰色泰迪犬,价格为3400元。到家后发现狗的左后腿有点瘸,但不是很严重,没太当回事。一周后,她找到宠物店咨询,被告知是缺钙造成的。庞女士为狗进行补钙,但瘸行仍未见改善。后经宠物医院DR检测,发现狗左后腿肌肉萎缩,股骨头病变,“按左右后腿肌肉萎缩程度,属于长时间瘸行”。买来的宠物狗原来是个病狗啊,庞女士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她向宠物店提出想将狗退掉,但遭到了拒绝,她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那3400元钱,遂将宠物店起诉至法院。

庞女士还在微信朋友圈中公布了自己的买犬经历,称宠物店颠倒黑白、扭曲事实。在这些信息中,不仅公开了宠物店的店名与地址,还有店主吴某的肖像照片以及起诉状和微信聊天记录截屏。

这些信息发出去之后,店主吴女士顿时感受到了压力,主要是来自其他顾客的。吴女士称,有顾客要求退金卡的,还有与其长期合作的因为怕出现信誉问题也终止合作。宠物店店主认为自己的名誉权遭侵犯,也将庞女士告上了法庭。

裁判书显示,2020年6月2日,庞女士告宠物店立案,6月5日,宠物店告宠女士立案,两个案件立案时间前后仅差3天。

宠物店要求庞女士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且赔偿经济等损失13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宠物店提供的庞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的文字和图片,其内容并未含有诋毁、诽谤的内容,是对买卖合同纠纷的描述,并非杜撰。虽然在朋友圈中声称已起诉至法院但未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法院已认定原告有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事实。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内容,并未侵犯宠物店的隐私,其行为并不违法。宠物店所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用以证明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截屏中顾客姓名及头像均打上马赛克,不能确定其真实身份。另外宠女士未构成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对宠物店店主要求经济赔偿不予支持。

针对另一案的泰迪犬买卖纠纷,法院审理认为,该狗的病变在肌肉和股骨头,并非在皮毛,庞女士取狗时未发现狗有严重瘸行也属正常。根据检测结果,可以认定宠物店卖给庞女士的宠物狗是一只不健康的狗,判定庞女士退回泰迪犬,宠物店退庞女士3400元。

宠物店对两案的一审判决皆表示不服,遂将庞女士起诉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营口中法分别对两案进行审理,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

责任编辑:钟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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