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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 露天煤业参股子公司遭查封

界面2021-02-04 1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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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席菁华

因非法占用农用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投)旗下煤企参股子公司遭查封。

2月3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露天煤业,002128.SZ)公告称,近期,赤峰市公安局就其参股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出具 《调取证据通知书》,露天煤业配合提供了投资该公司的决策资料。

涉事公司为内蒙古霍煤亿诚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亿诚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地内蒙古扎鲁特旗,主营煤炭生产与销售,年产煤500万吨。

亿诚公司大股东为内蒙古霍煤亿诚天成油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为55%。露天煤业出资3600万元,持有其45%股份。

公告显示,亿诚公司工作人员告知露天煤业,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已将亿诚公司部分办公室进行查封;赤峰公安局到亿诚公司将所有生产车辆查封,并通知当时亿诚公司留守人员采区停产、存煤停售。

露天煤业称,其工作人员前往亿诚公司查看,发现亿诚公司办公楼上锁,仅有留守人员,所见生产车辆被贴有封条。

露天煤业表示,亿诚公司被查对其影响情况,尚待有权部门形成最终结论后方能确定。

近年来,亿诚公司盈利呈现下滑态势。2019年,亿诚公司实现净利润1310.79万元,同比下降65.32%;2020年上半年,亿诚公司净亏损51.35万元,同比下降1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2020年,因违规占用草原,露天煤业曾被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通报,并支付了约3亿元的资金偿还环保欠账。

当年2月,露天煤业公告称,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披露其与通辽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2日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

露天煤业当时表示,将在两个月内将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外的赔偿款约0.3亿元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35万元,一次性汇入通辽市人民政府资金账户。此外,2018年-2020年,预计投入2.61亿元用于复垦绿化。

这一环保欠账,可追溯至2018年6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的检查认定。

2018年7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严肃指出霍林河露天煤矿破坏草原生态突出,恢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责任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督察组曾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开一处矿山、毁一片草原、损一方生态”现象十分突出。

督察组提出,露天煤业共占用、损毁草原面积67400亩,持续的矿山开采在草原上留下两处深度超过百米、总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现场所见,生态破坏情况触目惊心。

彼时,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督察整改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

露天煤业成立于2001年12月,前身是霍林河矿务局,2007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该公司为蒙东和东北地区褐煤龙头企业,是中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全国94家国有重点局矿之一。

露天煤业控股股东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8.39%。后者为国家电投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5%。

财报显示,露天煤业主营业收构成包括煤炭产品、电力产品、电解铝产品。

其中,煤炭销售收入占总营收约三成,主要销往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电力销售收入占比一成,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内蒙古、华 北地区;电解铝销售收入占比超五成,主要销往内蒙古、吉林、辽宁、华北、华东地区。

2020年前三季度,露天煤业实现营收146.55亿元,同比增长3.06%;实现净利润20.59亿元,同比增长5.05%。

2月3日收盘,露天煤业报收8.8元/股,跌幅1.12%。2月4日开盘,露天煤业股价继续下跌,截至当天10:50,下跌3.3%。

责任编辑:何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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