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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税费办理须保留现金收付通道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1-02-07 09:02:191

原标题:税费办理须保留现金收付通道

本报讯(记者 赵鹏)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了“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并提供收取现金、找零等服务。

通知规定,委托代征代收税费的,税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此外,各地税务机关在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同时,也应当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纳税人、缴费人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纳税缴费的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各地税务机关社保(非税)、收入规划核算、纳税服务、征管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人民币现金收付渠道畅通,保证现金税费收取后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和时限办理缴库。

责任编辑:钟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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