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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拟出台共享单车新规:一车一标签 所有车辆须全部报备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1-02-07 21: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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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促进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将有关意见于3月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unting@jtw.beijing.gov.cn。

根据规范意见稿,每辆共享单车应具有唯一的电子标签,行业监管部门可通过电子标签监控企业违投车辆情况,实现总量调控。

通过数据分析预测停放区车辆规模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收集、统计、管理、分析、利用、安全至关重要。《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将自行车动态总量、重点投放区域动态总量、承租人信用惩戒信息、自行车停放位置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实时、完整、准确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

因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动静态数据的标准和接入要求。例如,车辆位置信息应根据车辆状态报送数据,车辆在关锁状态下,位置信息采集最大时间间隔为4小时;车辆在运行状态下,轨迹位置信息采集最大时间间隔为2分钟。

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都应开展大数据分析,包括停放区设置需求和停放区车辆规模预测、轨道站点潮汐特征分析等,为科学制定自行车总量调控规模及停放区规划施划提供支撑。同时,强调了数据的安全管理。企业平台采集承租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业务所必需的范围,并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车辆进入禁停区可预警、报警

征求意见稿对总量调控、秩序管理、运维调度等方面均提出了相应要求,明确一车一标签、实现总量调控。

根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北京市运营的车辆必须全部进行报备,并实时更新车辆基本信息。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将电子标签分配给运营企业,每辆车具有唯一的电子标签,用户在APP订单查询功能中可查询个人历史骑行车辆的电子标签,行业监管部门可通过电子标签监控企业违投车辆情况,实现总量调控。

增加电子围栏入栏结算功能的相关指标。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备定位功能,定位精度误差应优于或等于15米,车锁需内置蓝牙4.0及以上的蓝牙模块,实现对停放车辆实时监测。要求承租人客户端开展停放引导的功能,应具备在承租人客户端电子地图中标注停放区位置,展示入栏结算区、禁止停放区、运营范围边界的功能,引导承租人还车至停放区的功能。要求企业运营平台,具备对停放在禁止停放区的车辆预警、报警、控制的功能,并具备提示承租人不规范停放行为违约责任的功能。

故障车辆应在48小时内拖离故障现场

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必须配备满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要求的人员、车辆及设施设备;根据区域车辆租还流动规律和停放数量,编制早晚高峰期间和周期性车辆调度清运计划,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车辆日常调度管理、缓解车辆潮汐现象;交通枢纽、轨道站点、重要商圈等重点区域应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相结合方式,早晚高峰期间,应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疏导和调度。故障车辆应在48小时内拖离故障现场,企业投入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完好率应不低于95%。

应急管理方面,企业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对极端天气、重大社会活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企业应及时响应属地管理部门清理淤积车辆、规范停放秩序等调度要求,应急响应并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处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60分钟。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国内首个政府牵头起草的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技术规范。实施后,将有利于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车辆质量参差不齐、车载智能设备标准不统一,企业平台收集的公众个人信息缺少使用安全标准,企业经营服务缺少评价衡量依据等问题,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为市民提供方更加优质的绿色出行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宏阳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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