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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进入“严监管” 巨头如何应变?

澎湃新闻2021-02-16 00:05:361

原标题:金融大势|金融科技进入“严监管”,巨头如何应变?

来源:澎湃新闻

2020年,是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一年,也是金融科技监管发力之年。

作为金融科技巨头之一的京东数科,在这一年中业务多方拓展,启动科创板上市,也曾陷入舆论漩涡,而如今更是调整船头归入京东科技集团。

金融科技领域:参与数字人民币生态建设,参与设立征信公司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

京东数科前身为京东金融,2017年,京东集团(9618.HK)将金融业务独立拆分成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即京东金融),并取得40%的利润分成权。2018年12月,京东金融公司名称变更为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6月,也即在启动上市之前,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又变更为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数科)。

京东数科在官网介绍中,自称是一家致力于以AI驱动产业数字化的新型科技公司,在AI技术、机器人、数字营销、智能城市、金融科技等领域都有布局。

2020年,京东数科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业务不断拓展。

9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京东数科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已与京东数科正式达成战略合作。京东数科表示,双方将以数字人民币项目为基础,共同推动移动基础技术平台、区块链技术平台等研发建设;并结合京东集团现有场景,共同促进数字人民币的移动应用功能创新及线上、线下场景的落地应用,推进数字人民币钱包生态建设。

近2个月后,京东数科参与了苏州双十二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工农中建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均可与京东APP对接。

“在数字人民币试点中,京东商城和京东数科提供了技术+服务+场景。”京东数科数字人民币项目负责人彭飞表示,在技术层面,京东数科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安全、稳定的支付技术支持;在服务层面,京东数科帮助商家进行收银机具的改造升级,提供了与现有支付方式一致的数字人民币支付体验。在场景层面,京东活跃购买用户数已超4.4亿,物流大件和中小件网络已实现大陆行政区100%覆盖,线上线下丰富的消费场景及用户服务能力将为数字人民币钱包生态建设提供助力。

京东数科同样参与了2月5日开启的苏州第二次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以及2月7日开启的北京数字人民吧红包试点。值得注意的是,苏州第二次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发放的3000万,资金全部由京东集团提供。

2020年12月11日,招商银行发布《关于独立法人直销银行获准筹建的公告》称,该行于当日收到银保监会批复,获批筹建招商拓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拓扑银行)。招商银行与网银在线分别认购招商拓扑银行14亿股和6亿股普通股股份,入股比例分别为70%、30%。而网银在线是京东数科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除此之外,根据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官网公告,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获得批准,其中京东数科持股25%。

上市脚步放缓

2020年6月起,京东数科开始准备上市。

6月26日,京东集团公告称已与京东数科达成协议,将利润分成权转换为京东数科35.9%的股权,同时向京东数科增资人民币17.8亿元现金收购股权,由此持有京东数科36.8%的股权,约18.7%的投票权。彼时,京东数科估值已接近2000亿元。

仅5日后,7月1日北京证监局披露的《关于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正式拉开京东数科创板上市之路。

9月11日晚,根据上交所官网披露,上交所显示已受理京东数科科创板发行上市。且在10月16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然而在11月3日同为金融科技巨头的蚂蚁集团宣布暂缓上市后,金融科技监管问题被摆上台面,京东数科的上市的脚步也停滞了。

根据京东数科的招股书,京东数科的营业收入可以分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商户与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政府及其他客户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及其他。2020年上半年,三大业务收入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52.37%、41.68%、5.57%。其一半的营业收入还是来自于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与蚂蚁集团数字金融科技服务类似,指的是京东数科为金融机构提供业务和技术数字化的解决方案,帮助金融机构拓宽获客渠道、优化产品运营策略、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增强信息系统敏捷能力。主要产品包括信贷科技、信用卡科技、保险科技、资管科技。

从2017年到2019年,再到2020年上半年,报告期各期,京东数科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的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0.51%。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科技三巨头唯有陆金所控股于2020年10月30日实现在美上市。

金融科技监管约束加强

在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同时,金融科技也迎来一系列的监管政策。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联合贷款、助贷业务提出相应规范要求。而联合贷款是蚂蚁集团、京东数科等金融科技巨头做金融业务的普遍模式。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取代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0%,相较于过去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京东数科在招股说明书中指出这一政策的可能性风险:虽然新规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此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政策的变化可能对金融机构客户群体、利率区间也带来影响,并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规模带来影响,进而对该公司与其开展的相关业务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京东数科表示,部分子公司从事自营金融业务,在业务定价及经营模式等方面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11月2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要求网络小贷在开展联合贷款业务时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由此限制了网络小贷公司通过联合贷款可以放大的贷款规模。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此前指出,出资比例的限制具有重大杀伤力,对于某些大科技公司以小比例自有出资撬动杠杆扩大联合贷款规模的行为实施了强有力的约束。

1月15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且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而在此前,12月20日,京东数科表示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地调整。

“对于这些互联网平台而言,在流量变现的方面,算是受到了阻击。”西南财大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此前表示。

不过,也有互金行业的从业人士表示,互联网存款业务利润率水平,对于这些平台来说并不是最高的,也不是他们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有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后,确实对于经营利润可能会有点下降,但不是特别的致命性影响。

归入京东科技集团

如今在金融科技监管趋严的大环境下,京东数科试图进一步淡化金融属性。

2020年12月21日,记者从京东数科了解到,经京东集团管理层提议,拟报京东数科董事会批准:任命京东数科CEO陈生强为京东数科副董事长及京东集团幕僚长,任命京东集团首席合规官李娅云为京东数科CEO。12月30日,京东集团宣布拟将旗下云与AI业务整合到京东数科,以实现在科技板块的一体化协同。

1月11日,京东集团宣布将云与AI业务与京东数科整合后,正式成立京东科技子集团(简称京东科技),原京东数科CEO李娅云将出任京东科技子集团CEO。

京东集团表示,京东科技定位于数字合作伙伴,致力于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客户提供产品技术解决方案。京东科技集团拥有1万多名员工,其中70%以上为研发和专业人员。据介绍,京东科技将成为整个京东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抓手。

责任编辑:张书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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