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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 专家支持消费者主张三倍赔偿

法治周末2021-03-12 10:08:521

原标题: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专家支持消费者主张三倍赔偿

“对于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来说,是否构成服务欺诈,需要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培训机构是否故意给消费者提供了虚假信息;二是培训机构是否故意隐瞒了真实的情况”

“有关教育培训消费的负面舆情超过了舆情总数的七成,这说明教育培训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教育培训行业这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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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有关教育培训负面舆情涉及问题分布图。图片来源: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

法治周末记者马金顺

过去的一年,可谓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整顿元年。从目前监管部门透露的信号来看,“高压态势”仍将持续。

然而,随着一批批校外培训机构因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被查处,后续问题也随之而来。

“培训机构无资质或者资质不全,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能否要求该培训机构按培训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近日,有家长对退费问题提出了新的疑问。

违规办学涉嫌欺诈吗

去年10月,李女士花5280元在某培训机构为女儿报了英语辅导班,然而课程刚上一半,该培训机构因为没有办学许可证被监管部门查处。随后,李女士便与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沟通退费事宜,但对方以机构被查处等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报名时,该培训机构并未告诉我们资质不全,会存在被查处的风险,我认为他们这是欺诈,应该按照相关费用的3倍来赔偿我们。”李女士认为。

那么,在该事件中,培训机构未将其办学资质不全告知消费者是否构成欺诈,是否需要按照相关费用的3倍进行赔偿呢?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来说,是否构成服务欺诈,需要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培训机构是否故意给消费者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机构本来无资质或资质不全,故意告诉消费者它是有资质的,应当认定为欺诈;二是培训机构是否故意隐瞒了真实的情况,比如,介绍某老师为资深数学老师,该老师确实是资深数学老师,但其因为师德问题被注销了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却故意隐瞒了其被注销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也应认定为欺诈。”

“如果培训机构只是未向消费者告知其无资质或资质不全的情况,而没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宣传,并且也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服务,则很难认定其有欺诈行为,但培训机构应当退还消费者相关费用,并应该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陈音江进一步解释说。

同时,陈音江表示,从另一方面来看,培训机构不管有无资质以及资质是否齐全,既然公开招生,就会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误导——该机构是有资质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消费者提出3倍赔偿的要求也不过分。但从实践中来看,该机构确实存在违规办学的问题,而将其认定为欺诈可能有些困难。

支持消费者提出三倍赔偿主张

虽然前述情况在实践中较难认定为欺诈行为,但陈音江还是比较支持消费者提出三倍惩罚性赔偿的主张。

陈音江之所以如此表态,主要是基于对行业规范发展的考虑。

近年来,教育培训消费一直呈快速上升趋势。尤其是随着线上培训业务的快速发展,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各种教育培训服务,让教育培训线上线下交融取得了良好发展。但教育培训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全网共监测到2020年有关教育培训消费舆情信息3847566条。其中,正面舆情信息458997条,占比11.93%;中性舆情信息676431条,占比17.58%;负面舆情信息2712138条,占比70.49%。

“有关教育培训消费的负面舆情超过了舆情总数的七成,这说明教育培训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在陈音江看来,教育培训行业这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还是违法成本太低。

此前,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问及:“培训机构无资质,一旦被查处,是否必须关停或被取缔?”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并不一定会被取缔,监管部门查处后一般会下发整改令,限期整改,也不会对培训机构进行罚款。不少机构等‘风声’过后,又继续营业了。”

陈音江认为,为减少发展中的不规范现象,推动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除了健全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外,更需要培训机构的诚信守法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教育的初心,加强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尤其是要在教师招聘、课程设计、授课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对自身严格要求,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陈音江说,只有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真诚对待消费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才能确保行业健康和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张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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