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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受理三大类金融案件

界面2021-03-18 15:31:201

见习记者丨陈靖

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这距离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仅过去三月有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金融法院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和金融执行案件三大类。具体如下:

一是,对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二是,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企业相关证券纠纷,由北京金融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三是,对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北京金融法院是一家中级人民法院。据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实在是太快了!”上海久成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峰向界面新闻感叹。北京金融法院挂牌速度之快,令业内人士惊叹,同时也反映出监管层对于整治金融发展和创新引发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的决心。许峰告诉界面新闻,“以后北京地区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索赔,都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这对于股民和代理律师来说也是一大便利。”

许峰律师表示,“目前手上也有相关案件需要抓紧在北京市金融法院立案。例如,华谊嘉信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中天能源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以及高升控股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都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据媒体报道,今日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银泰证券股转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国家设立金融法院,主要是考虑到金融在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金融的专业性也比较强,设立金融法院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方面的司法救济,可以更好解决金融经济纠纷,保障社会经济运行。同时金融法院的设立也有一定的地域考虑,目前在上海和北京分别设立了金融法院,上海作为当之无愧的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上交所的所在地,将科创板纠纷的管辖权交由上海金融法院理所应当。”

“北京作为全国金融机构总部中心和新三板的所在地,管辖精选层相关纠纷也是理所应当。但是我们看到北京金融法院明确管辖的是新三板精选层,而不管辖基础层和创新层,这表明从精选层的性质和重要性的角度来看,可以说国家是将精选层和科创板摆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张可亮表示。

据了解,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金融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同时,凡是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后续审理执行过程中,都不需要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高起点高标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有助于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同时,也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张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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