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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高校应担负起管理学生的责任 正确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

新浪财经综合2021-03-24 10:40:270

原标题:正确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

来源:山西日报

银保监会等5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禁止非持牌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多部门联合发文,直击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贷款问题,旨在守住风险底线,避免过度借贷,正确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

《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对这一群体精准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此外,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等持牌机构也受到规范。

贷款消费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并无不妥,但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显然不太合适。放贷终归是要回款,需要评估借贷人的还款能力,部分贷款要求资产抵押。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属于还款能力的弱势群体,很容易发生还不上贷款的情况。然而,部分放贷公司和机构为了牟利,故意甚至是恶意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造成借贷门槛的降低,让一些大学生轻易上钩。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借贷公司则会采用各种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手段催收,由此出现了非法讨债等乱象。特别是有些无良贷款公司将大学生作为“围猎”对象,针对大学生展开精准营销,用虚假、欺骗性宣传,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仅使个别大学生陷入高额负债的泥淖,而且使家长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乃至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此番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是针对各路“校园贷”的对症下药,就是要通过限制营销,最大程度在前端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避免一些辨别能力不强的大学生被误导。治乱还需重典,各地公安机关要向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亮出利剑,依法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决不容许“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

确保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应堵疏结合。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校园贷专项整治,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针对性、差异化信贷产品,以满足大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合理信贷诉求,确保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和“双创”等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

此外,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并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潘铎印

责任编辑:张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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