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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炅爸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0余万 原告多次要求还钱被拒

每日经济新闻2021-04-13 14:5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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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何炅爸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0余万,原告多次要求还钱均遭拒绝

今日,#何炅父亲被强制执行#话题冲上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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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执行信息网消息,湖南炅爸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何畏于4月7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43.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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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百度百科显示,何畏,是何炅的父亲,湖南炅爸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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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启信宝信息,湖南炅爸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何畏持股95%,为其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广告制作发布、国内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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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件涉及问题为2013年炅爸爸公司筹备第二期梦幻3D画展项目,原告向何畏账户垫付了40万元,项目结束后,原告多次要求返还垫付资金,均遭拒绝,由此酿成纠纷。

根据此前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贺振湘为运营第二期梦幻3D画展项目,于2013年10月与湖南鸥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鸥克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更名为炅爸爸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畏)达成合意,成为公司股东。

2013年11月26日,贺振湘将40万元转入何畏账户,出具收条一张,注明:“今收到贺振湘现金项目启动资金四十万元整”。此后,何畏通过该账户陆续向3D画展场地合作方王XX支付42万元。第二期梦幻3D画展项目运营完毕后,贺振湘与公司方就运营过程中各种费用的结算发生争议。2014年8月13日,何畏取代贺振湘成为公司股东,2017年8月28日,炅爸爸公司变更为何畏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法院认为:炅爸爸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写明收到贺振湘的40万元系项目启动资金,故双方对贺振湘垫付资金启动项目达成了一致意思表示,项目已运营完毕,贺振湘也不再具备公司股东身份,贺振湘要求返还垫付资金4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一、炅爸爸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贺振湘垫付款40万元;二、何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随后,何畏、炅爸爸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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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国执行信息网、启信宝、西安商报漩涡视频、每经APP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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