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主管媒体:投身“币圈”?请慎之又慎!
原标题:投身“币圈”?请慎之又慎!
自比特币诞生以来,“币圈”热度有增无减。近期,随着“狗狗币”“柴犬币”等名人加持的虚拟币红遍全球,“炒币”之声遍布街头巷尾,在很多人看来,借“炒币”获取巨大财富,似乎并非难事。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炒币”真的是致富良方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及其他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清算、宣传展示等服务。
同时,公告向社会公众提示了参与虚拟货币投资炒作的风险,阐明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的基本特点。
由上述权威信息可见,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我国是非法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投身“币圈”,炒作没有实际牢固根基的虚拟币,具有巨大风险,极有可能血本无归。
因此,纵然人们在巨大利益面前很难保持完全理性,我们还是要提醒:投身“币圈”存在巨大风险,必须慎之又慎。
在我国,虚拟货币投资不受法律保护,这一点十分明确。
我国目前明令禁止任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均属非法,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这些清晰的法条规章明确告诉我们,炒作虚拟币不受法律保护,如若蒙受损失,相关主张也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除了法条规章,层出不穷的骗局与被“割韭菜”的实例,更能直观地向人们展现炒作虚拟币的风险与不可靠性。
“币圈”乱象重重,套路满满,据警方盘点,炒作虚拟币的常见套路包括虚假交易平台、资金盘推广、庞氏骗局、代投骗局等,它们的外包装不同,而本质上,都是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态,利用新人急于投资又没有途径的心理,打信息差,坑骗投资者。
以最常见的庞氏骗局为例,其以短期内高回报的承诺为特征,运作方式是把后来投资者的钱作为给早期投资者的回报,玩“击鼓传花”游戏,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而据媒体调查发现,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乱象丛生,有些平台专门收割信息匮乏、警惕性弱的老年人,用传销套路坑人入局;有平台营造出“带单老师”“投资专家”的人设,引投资者“上钩”,先施以小利,最后跑路。不同地区不同年龄的投资者被骗的新闻时有发生,少则被坑几千元,多则被骗几十、上百万元。
国家明确的法律规章,以及种种真实案例,都在时刻提醒普通投资者们:“币圈”水深,风险极大,“入圈”务必慎之又慎。
自2013年以来,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几番发布公告,提示炒作虚拟币的风险,加强“币圈”监管。更严格的监管,势必能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防范好相关金融风险。
而面对人们日益高涨的投资热情、以及“币圈一天,人间十年”的利益诱惑,加强投资者教育、树立踏实不浮躁的投资风气、摈弃“一夜暴富”的幻梦,我们仍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范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