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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因儿童家具警示标识不合格被罚 回应称已按国家标准修改

新京报2021-06-16 16:46:121

原标题:宜家因儿童家具警示标识不合格被罚,回应称已按国家标准修改

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近日新增1条行政处罚,被罚没超20万元。6月16日,宜家中国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是去年9月的儿童家具年龄标识(不合格)事件,只不过近期结案”,后续“已按照国家标准修改了标识。”

天眼查显示,5月21日,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新增1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4.49万元,罚款约5.61万元,责令改正。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月16日,宜家中国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是去年9月的儿童家具年龄标识(不合格)事件,只不过近期结案。”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发布网络平台销售儿童家具质量抽查情况,涉及宜家2批次儿童家具警示标识不合格,其中,标称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IKEA”牌SUNDVIK桑维加长床(IKEA00000415;2019-11-1)、IKEA宜家PAHL佩尔书桌现代北欧3种高度可调节儿童学习桌(IKEA00000967),警示标识只标注“建议使用年龄(岁):+3”、“建议使用年龄(岁):8”,而标准要求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识适用年龄段:“3岁~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与标准要求不符。

据了解,警示标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于儿童安全防范意识较低,相应的警示标识可以警示儿童和家长防范未知风险,保证儿童安全使用产品。

据天眼查,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惠均。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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