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纾困9条” 可为企业减负超300亿元
原标题:广州推出“纾困9条” 可为企业减负超300亿元
23日,在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旭通报广州近期制定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着力为企业纾困减负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纾困9条”)。
陈旭表示,“纾困9条”共推出纾困、减负、帮扶三大类9项具体措施。经测算,各项举措实施后可为企业减负超300亿元。
具体措施要点如下:
一、纾困解难类。主要是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特定困难。针对企业贷款问题,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引导金融机构高效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精准提供金融支持。允许小微企业申请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下调贷款利率5%—10%、用好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转贷服务机制等,为企业及时“输血”。针对企业用工问题,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皆按比例返还。针对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问题,提出用足用好“信易贷”等平台,完善“餐饮信易贷”“电力信易贷”“物流信易贷”等专属信贷产品,为各类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等措施。
二、减负降压类。主要是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轻税费、社保、租金等方面负担。税费方面,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期限可申请延期;对纳税人在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或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房产、土地在规定时间段内免征2021年6月至7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社保方面,阶段性下调广州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对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单位、个人,未能按时办理缴费业务的,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租金方面,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的最终承租人,在有效合同期内免收2个月物业租金;承租市内其他区域非住宅物业的,在有效合同期内免收1个月物业租金等。
三、定向帮扶类。主要是帮扶受疫情影响较为集中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会展业渡难关。住宿餐饮及零售业,研究设立住宿餐饮业消费促进政策,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支持以移动餐车、快闪店等方式丰富餐饮消费供给。对保障全市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作出较大贡献的保供零售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文化旅游业,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会展业,对配合疫情防控需要而延期且年内继续在广州专业展馆举办的展会,按照场租费用10%给予财政补贴,单个展会最高不超100万元等。
(总台记者 陈惠婷 张浩 吴穗斌)
责任编辑: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