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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酒股份上市前净利润暴增之谜:销售费用骤降致净利润暴增 经销商为锁价提前打款

新浪财经2021-06-23 16:5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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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浪头饮食

作者:王永

5月28日,证监会披露了对郎酒股份首发申请的反馈意见,53问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

6月11日郎酒股份更新了招股书,在这一版招股书中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做出回复。目前来看,郎酒股份仍有多个问题待解:

第一,郎酒每年向关联方采购大量浓香基酒,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浓香产品销售收入究竟有没有高估?

第二,上市前销售费用骤降致使净利润暴增,近几年公司销售费用和销售人员同降,具有合理性吗?

第三,2019年以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公司称,部分经销商为锁定上调前的采购价格而向公司支付货款,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这是否涉嫌冲业绩?

向关联方外购浓香基酒价格是否合理?

郎酒股份存在大量外购基酒的问题,并且是向关联方采购。

从2018年到2020年,采购的基酒金额分别达到7.14亿元、7.82亿元、8.24亿元,占到原材料采购金额的38%、42%、39%,对应的基酒分别为3.82万吨、4.18万吨、4.47万吨。

这三年,郎酒股份浓香基酒产量分别为0.55万吨、0.9万吨、1.03万吨。浓香及兼香成品酒销量分别为3.98万吨、3.63万吨、3.64万吨。大部分销售来自外购基酒。

招股书解释称,采购基酒主要系浓香系列基酒,浓香系列基酒的酒窖为新建,窖龄时间较短、窖池数量较少,在酿造时还需轮窖安排生产,导致出酒率不高、产量较低,且新窖池生产的基酒还需进行一定时间的储存才能使用。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报告期内对外采购基酒用于浓香、浓酱兼香成品酒的生产。

郎酒股份的基酒主要通过四川泸州三溪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三溪酒厂”)下属7家子公司采购,而泸州三溪酒厂实际控制人周良骥持有郎酒股份1%股份。

周良骥是在2016年底郎酒股份第二次股份转让中进入郎酒股东名单的,当时郎酒集团以21元每股的价格向周良骥转让500万股。2017年11月郎酒股份以21元每股的价格对股东增发,周良骥现金认购50万股,两次金额合计1.16亿元。

目前周良骥总共持有郎酒股份550万股,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为1%,发行后降到0.89%。

2017年基酒采购价为1.43万元,2018年提高到1.87万元,之后就保持在这一水平。招股书解释2018年基酒采购价的上涨,主要原因为基酒采购品种结构变化所致。

郎酒向泸州三溪酒厂的基酒采购价合理吗?在网络114网站上,有一家德阳绵竹市的基酒厂家挂出的浓香基酒售价在1.3万至4.8万每吨之间,如果参照这个价格,郎酒的浓香基酒采购价就是比较低的。

根据招股书的披露,郎酒股份浓香及兼香产品售价并不低,在郎酒产品结构中属于300元以下的中端和中低端产品,中端产品吨价高达29.9万元每吨,中低端产品也达到4.52万元每吨,远超基酒采购价,2020年两者毛利率分别为71%和40%。

但是如果根据销量和营收推算,其吨价似乎并没有这么高。由于郎酒招股书并未分香型披露营收情况,根据券商研报数据,2020年郎酒酱酒板块收入80亿元,则浓香及兼香产品营收约为13亿,根据销量可以推断销售吨价约在3.6万元左右。

郎酒向关联方采购基酒价格究竟是否合理?其浓香产品售价有无高估,还有待公司进一步披露。

上市前销售费用骤降致使净利润暴增

证监会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业绩增速。

从2018年到2020年,郎酒股份经历了业绩的快速增长,但是期间净利润增速远超营收增速。期间营收增长了25%,净利润则增长了247%。其中2019年在营收增长不到12%的情况下,净利润一举增长237%。

郎酒股份解释称,主要是“受到公司销售收入提升,产品结构中高端化,自主生产部分原辅材料以降低成本,以及广告费用支出合理控制等因素叠加影响”。

2019年毛利率提升5个百分点,净利率则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显然净利率的提升是主要原因。

2018年郎酒股份销售费用一度高达29.32亿元,2019年在营收继续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费用骤降至19.37亿元,2020年仍保持在20亿元左右。

反映在销售费用率上,2018年销售费用率一度高达近40%,2019年降至23%,2020年降至22%。从更新的招股书来看,减少的主要是广告费用、市场支持费和差旅费。

按照公司的说法,2017年集中进行了一轮广告投放和线下推广,之后由于宣传效果已经达到,公司调整了销售的策略,导致销售费用大幅下降。这几年销售人员数量的持续下降,导致了差旅费的下降。

2019年销售费用的骤降拉高了净利润,这种骤降是合理的吗?如果是合理的,那是否说明2018年以前销售环节存在大量浪费?

再来看公司的净现比。

从2018年到2020年,郎酒股份净利润分别为7.26亿元、24.44亿元、25.21亿元,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6亿元、12.47亿元、13.19亿元。对应的净现比分别为1.05、0.51、0.52。2019年净利润虽然大幅增长,但是收到的现金远低于净利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存货增加,二是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从2018年到2020年,存货由71.71亿元增至100.98亿元,增长了41%;2018年应收票据加应收账款为3.88亿元,2019年应收款项融资达到15.86亿元,2020年进一步增至23.84亿元。

简单理解,公司高速增长的净利润并没有全部收回来,其中一部分转化成了存货,一部分转化成了对经销商的应收票据。

招股书解释称,公司规划在 2019 年上调核心产品出厂价格,部分经销商为锁定上调前的采购价格而向公司支付货款,并基于资金周转的考虑较多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进行支付,导致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大幅增长。

也就是说,2019年以来公司放宽了对经销商的打款政策,大量经销商为了锁定价格提前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打款,这是否涉嫌冲业绩呢?

郎酒不完全拥有商标权益 每年支付大额商标有偿使用费

郎酒还存在商标问题。

郎酒集团成立于1998年,2001年古蔺县政府将郎酒100%股权无偿划给古蔺国资。

2002年郎酒集团开始改制,古蔺国资将郎酒产权转让给了宝光集团,直到2007年改制才落下帷幕。

古蔺县人民政府未将“郎”牌商标等无形资产所有权纳入改制资产范围,主要原因是郎酒集团作为古蔺县支柱企业,对于古蔺县的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支起到重要作用,古蔺县人民政府通过持有“郎”牌商标等无形资产所有权,能够约束郎酒集团将注册地以及主要税收缴纳地保留在古蔺县内,同时督促宝光集团按照约定足额支付产权转让款。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说明,郎酒集团改制前未注册专利,不涉及古蔺县人民政府取得郎酒集团专利的情形。郎酒集团商誉、专有技术、生产 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等由于指代不明,且不具有具体的法律形式,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古蔺县人民政府将郎酒集团无形资产界定为“郎”牌商标,并由古蔺国资取得了“郎”牌商标所有权,双方签订了无形资产使用许可协议。

古蔺国资将其拥有与郎酒相关的商标、商誉、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等许可宝光集团所属的郎酒集团独家使用。2002 年的许可使用费为 250 万元,以后年度随酒类销售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收取使用费。其标准按照每年酒类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数的 1%收取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当郎酒集团年度酒类销售收入达到 6 亿元,则宝光集团拥有 10%的无形资产所有权,郎酒集团年度酒类销售收入每增加 1 亿元,则宝光集团相应增加 5%的无形资产所有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30%的所有权。

2009年11月,古蔺国资与宝光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古蔺国资拥有商标 60%的权益,宝光集团拥有商标 40%的权益。

2009 年 12 月 11 日,古蔺县政府同意将“郎”牌133 个已注册和待审的商标无偿划拨给久盛投资,久盛投资是古蔺国资的独资子公司。

双方约定,以 2008 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郎酒品牌价值 76 亿元为基准,古蔺国资取得60%商标权益,对应价值46亿元;宝光集团取得40%商标权益,对应价值30亿元。当未来郎酒品牌价值上升时,其增量部分计入品牌投入方(古蔺国资或宝光集团)所拥有的品牌价值,并重新计算双方所拥有的商标权益以及久盛投资股权比例。

由于这条约定,郎酒集团加大了广告品牌投入,公司品牌价值不断增长,到2012年10月,郎酒品牌价值由2008年的76亿元增至229亿元,增值部分由投入方宝光集团所有,因此宝光集团拥有的商标权益达到80%,古蔺国资拥有20%。双方约定,此后权益比例不再变动。

2016年11月,宝光集团将其持有的久盛投资 80%转让给郎酒股份。 2007年,郎酒集团支付了2002年到2006年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1488.88万元。

目前古蔺国资持有久盛投资20%股权,郎酒股份持有80%。久盛投资将“郎”牌商标有偿、独占授予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

根据披露,2014年12月,古蔺县政府与宝光集团签订协议,约定商标有偿使用费每年1000万。2017年,久盛投资与郎酒股份签订协议,约定按白酒销售收入1.2%支付商标使用费。合作期限从2017年至2026。

以郎酒目前接近100亿元的销售规模,每年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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