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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将罚款

央视2021-07-02 18:45:040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将罚款##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件频发,成为隐藏在公众身边的一大消防隐患。日前(25日),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禁放电动自行车。《规定》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规定》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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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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