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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展望调整引纷争:新郑新区发投“质疑”东方金诚 后者对外公告否认

经济观察报2021-07-07 12:07:491

原标题:评级展望调整引纷争:新郑新区发投“质疑”东方金诚,后者对外公告否认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的一则跟踪评级报告引起受评方的质疑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6月29日,东方金诚确定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郑新区发投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新郑新区发投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项目收益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AA+;新郑新区发投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信用等级AA+。

关于跟踪评级观点及展望负面的原因,东方金诚认为,跟踪期内,郑州市及新郑市经济实力仍很强,公司主营业务仍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性,继续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有力支持。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新郑市以公司为主体的国有企业集团化整合重组工作不确定性较大;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资产流动性依然较弱,收入回款水平继续大幅下降,整体现金流状况欠佳,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综合考虑,东方金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但这则跟踪评级报告却遭到了新郑新区发投公司的严重质疑。

7月2日,新郑新区发投公司发布了关于东方金诚对公司债券评级情况的特别说明。第一,我公司发行的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代码:031900204.IB,债券简称:19新郑投资PPN001)从未安排债项评级,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债项跟踪评级。就此事项,我公司已通知东方金诚经办人员核对其与我公司签署的评级合同以及此前出具的债项评级报告。

第二,自2021年5月19日东方金诚开始跟踪评级工作,至东方金诚本次跟踪评级报告正式出具,东方金诚从未安排人员来公司现场尽调、访谈等,也未向我公司发送跟踪评级征求意见稿,我公司对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应履行的必要程序表示疑虑,就该事项,我公司也在与东方金诚反馈沟通和申请复议中。

记者注意到,7月6日,针对新郑新区发投公司对外说明情况,东方金诚说明如下:

东方金诚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及模型(RTFU002201907)》,并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最终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同时维持“18新郑投资PPN001”、“19新郑投资PPN0O1”和“19新郑01”信用等级为AA+。

东方金诚称,首先,作业流程方面,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跟踪评级安排,东方金诚启动了对公司2021年度的跟踪评级工作。2021年5月20日至21日,项目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及访谈后,在作业过程中与公司持续沟通,并针对评级作业中的重要资料与公司反复核查,撰写评级报告。经三级审核,并经评审会讨论,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同时维持“18新郑投资PPN001”、“19新郑投资PPNOO1”和“19新郑01“信用等级为AA+。项目组于评审会当日告知公司该评级结果,并根据公司的反馈意见启动了复评程序,最终确定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项目组告知公司该复评结果,后将评级报告发送至公司并报备至相关监管部门。

综上所述,东方金诚对公司2021年度的跟踪评级已履行现场访谈、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其次,关于公告提及的“19新郑投资PPNO01”债项评级,根据公司提供的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PPN300号),该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总额为20亿元,其中“18新郑投资PPN001”为第一期,“19新郑投资PPN001”为第二期,均在中市协注【2018】PPN300号额度范围内。

东方金诚于2018年12月出具了《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东方金诚债评字【2018】481号)》,报告中已写明注册总额为20亿元,因此我司自2019年起对“19新郑投资PPN001”进行跟踪评级。

关于评级理由方面,东方金诚表示,新郑市政府于2019年提出以公司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集团化整合重组方案,计划通过注资等方式增强公司区域专营地位及资本实力2019年末,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17号)以及《新郑市财政局关于新郑市政府平台公司集团化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2019】81号),为加快推进新郑市政府国有企业集团化整合重组,新郑市政府计划以公司现有架构为基础,通过注资提升、整合组建和变更新建等办法成立“一大核心和四大主体”。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产整合方案,新郑市政府计划将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出资人,同时重组新郑市政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郑市恒泰城建有限公司,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新郑市正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将有经营性收入和增值空间的资产划入公司。与此同时,新郑市政府计划于2020年末投资23亿元用于自来水、热力、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类项目建设,并将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资产注入公司。资产整合后,公司将成为新郑市唯一的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主体,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的业务范围将拓展至新郑市下辖乡镇产业园区等,公用事业运营业务将新增自来水供应,而供热业务将拓展至新郑市(本级)全域,并新增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及运营、产业投资等业务,公司业务专营性和综合财力将随之大幅增强。

受政府领导班子更换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新郑市以公司为主体的国有企业集团化整合重组工作较为滞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整合进度低于预期。东方金诚关注到,由于新郑市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上述资产整合计划及方案推进较为滞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尽管2020年以来,公司以无偿划拨方式新增二级子公司新郑市溱洧水务有限公司,并拟由其作为实施单位承建第一水厂扩建、自来水管网延伸改造和饮用水地表化等项目,但整合进度低于预期。

按照东方金诚的7月6日的对外说明公告,2021年5月20日至21日,项目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及访谈后,在作业过程中与公司持续沟通,并针对评级作业中的重要资料与公司反复核查,撰写评级报告。

为何新郑新区发投公司7月2日对外公告称“自2021年5月19日东方金诚开始跟踪评级工作,至东方金诚本次跟踪评级报告正式出具,东方金诚从未安排人员来公司现场尽调、访谈等,也未向我公司发送跟踪评级征求意见稿”?

针对此,7月7日,记者拨打了新郑新区发投公司融资部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其回复表示以公开公告为准。

记者也联系了东方金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记者回复表示,以公告为准。

据悉,新郑新区位于河南省新郑市老城区北部,郑州市区南30公里。新郑市人民政府是新郑新区发投公司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此事件,经济观察网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

责任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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