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受贿1.36亿元 曾任工行上海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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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受贿1.36亿!顾国明一审被判无期,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十八大后不收敛,曾任工行上海分行行长
受贿1.36亿元,顾国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共计受贿1.36亿元
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两年前突然被查
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
顾国明案可追溯至两年前。
2019年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1月20日,中纪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对顾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通报称,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顾国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工商银行曾开展顾国明、谢明案专题教育整改
顾国明案发后,工商银行曾开展开展顾国明、谢明案专题教育整改。
“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案和重庆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谢明案影响极其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警示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承担起深刻总结反思、严肃警示教育、认真检查整改的责任。”2019年12月,工商银行党委书记陈四清在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会议上严肃指出。
针对两案暴露的典型问题,工商银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和“五个关系”开展“十查”。
各级党组织重点查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信贷等业务领域风险把控、制度建设、选人用人、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则围绕“五个关系”,重点查摆在个人与党组织关系方面,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问题;在上下级关系方面,是否存在热衷建圈子、立山头,对上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报告等问题;在银企关系方面,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金融信贷等方面谋取利益等问题;在亲情关系方面,是否存在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在朋友关系方面,是否存在甘于被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益集团“围猎”等问题。
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林曾表示,这两起案件暴露出的信贷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失效、关键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都与制度有关。工商银行在以案促改整章建制中,注重正确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纪委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正确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比如在解决干部轮岗交流问题上,明确总行党委管理干部交流“四步走”计划;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以总省行本部为重点,解决好“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正确处理好重点和全面的关系,比如重点在信贷领域创新营销模式着力构建“亲”“清”新型银企关系,严格规范授信审批条线员工会见客户行为,推进在更大范围内派驻信贷风险官;正确处理好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的关系,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顾国明简历:
顾国明,男,1967年9月生,汉族,上海市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至1999年7月,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5年8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9年6月被免职。原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19年7月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系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简历来自中纪委网站)
责任编辑:冯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