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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14项违法违规行为,福州农商行被罚658万元

界面2021-08-13 18:50:551

原标题:快看 | 涉嫌14项违法违规行为,福州农商行被罚658万元

记者 | 章宇璠

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4.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5.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6.网点发生误收假币行为;7.清分中心未按规定收缴假币;8.将预算收入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账户;9.占压财政资金;10.小微商户交易限额管理不到位;11.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1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未备案及超期备案;13.违规开立子账户;14.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658万元罚款。

董辉炯,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陈峰,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二人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人均被处3万元罚款。

王武斌、黄冰容,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人分别被处1万元、4万元罚款。

林灵,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进行警告并处9万元罚款。

郑茳玮,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小微商户交易限额管理不到位;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进行警告并处9.5万元罚款。

陈艳,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误收假币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进行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陈嘉,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行长;程耿欣,时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员工;二人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人均被罚款0.4万元。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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