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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盐湖提锂”快车,蓝晓科技第三季度净利增八成,回款真的没问题?

界面2021-10-21 07:3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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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搭上“盐湖提锂”快车,蓝晓科技第三季度净利增八成,回款真的没问题?

记者 | 陈慧东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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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盘中,蓝晓科技(300487.SZ)涨幅最高达3.84%,截止收盘时涨幅缩窄至0.97%,报81.97元/股。

10月19日晚间,蓝晓科技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8.91亿元,同比增长3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同比增长44.81%。

单季度来看,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季度内营收同比涨35.86%至3.35亿元,实现单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82.12%至0.87亿元。

回顾上半年业绩,今年上半年,蓝晓科技实现营收5.56亿元,同比增长2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亿元,同比增长29.4%。

其中,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26.25%和229.46%;今年第二季度,该公司实现单季度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同比降幅分别为14.05%和30%。

可以看出,蓝晓科技三季度业绩仍保持增长,与今年上半年业绩相较,三季度业绩增速不及一季度。

此前,该公司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就今年上市公司经验情况来看,大宗商品涨价对公司原材料成本影响较小,公司下游涉及金属资源、生物医药、水处理等行业具备较强的价格传导能力,对公司存在业绩利好预期。

蓝晓科技于2001年成立,2015年登陆A股,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分离材料以及围绕吸附分离材料核心形成的应用工艺技术、配套系统装置、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分为吸附分离材料和应用装置两大类,吸附分离材料主要应用于金属资源、生物医药、食品与植物提取、水处理与超纯化、节能环保、化工与工业催化等领域,系统集成装置则与吸附分离材料相配合,帮助下游用户获得更好的材料应用效果。

蓝晓科技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主要原材料中的苯乙烯、二乙烯苯等均来自于石油化工中的精细化工行业。吸附分离材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跨度大,涉及金属资源、生物医药、食品与植物提取等行业。

近年来,蓝晓科技的业绩还算尚可。2017年至2019年,公司实现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33.64%、42.26%、60.12%;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51.04%、53.71%、75.44%。

然而,在2020年,公司营收同比下滑8.82%至9.23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9.59%至2.02亿元。蓝晓科技称,公司业绩下滑原因有二:一是生产销售受到疫情的影响,仅一季度收入就减少1.16亿元;二是超大项目的周期影响,锦泰项目、藏格项目收入较2019年减少2.02亿元。

近两年来,蓝晓科技不断加码其在新能源材料板块的投入,其中,以涉锂产业为布局重点。今年9月,蓝晓科技作为战略投资者以对锦泰钾肥2亿元债权认购锦泰钾肥增资后4.3908%的股权。锦泰钾肥主要经营钾盐的开采、销售等。公司称,本次投资对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涉锂产业链业务布局有积极意义。

此外,2020年年报显示,在盐湖提锂领域,藏格锂业、锦泰项目、五矿项目是蓝晓科技年度重点项目。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值得一提的是,蓝晓科技所承担的藏格锂业和锦泰锂业两个碳酸锂重点项目,合同金额合计超过10亿元,相当于上市公司全年营收总额。而在两个重点项目带来的靓丽业绩背后,曾引发交易所的连环追问,质疑锦泰锂业项目的回款风险等问题。

藏格锂业项目是蓝晓科技于2018年3月与藏格控股(000408.SZ)二级子公司藏格锂业签订的,签订内容为年产1万吨碳酸锂的盐湖卤水提锂装置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78亿元。2020年年报显示,藏格锂业项目合同金额5.78亿元,已经完成全线安装,运行达到合同要求。截止报告披露日,藏格已向上市公司支付4.91亿元。藏格锂业项目的合作方为藏格控股,该公司近年来深陷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等问题,为这笔大额投资的回款再添风险。

锦泰锂业项目的相关合同于2018年6月签署,合同原定,蓝晓科技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3000t/a碳酸锂生产线的建设投产,并承担生产线投产后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支持。合同金额为4.68亿元。然而,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已完成安装,却仅确认项目收入1.8亿元(不含税),运营收入0.12亿元。蓝晓科技2020年年报显示,锦泰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客户分期付款,有可能加大货款回收难度。

近两年来,蓝晓科技多次主动搭乘A股市场遭到热炒的概念“快车”,包括盐湖提锂、疫苗生产、稀有金属、化合物半导体等。2020年5月中旬以来,公司股价也加速上涨,今年以来该股股价涨幅已达84.67%。

今年7月底,因多次信披不实,蓝晓科技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深交所认为,蓝晓科技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关于是否涉及第三代半导体业务时,未准确描述公司提镓技术相关业务与半导体行业的关系;而关于生物大分子纯化软胶产品属于“国内唯一可替代国外垄断产品的品种”相关表述不准确、未充分说明微载体产品的业务实际情况。

责任编辑:陈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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