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监管再落重锤, 13起反垄断处罚案9起与腾讯有关
作者/刘佳
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涉及腾讯控股 、阿里巴巴及哔哩哔哩等企业,其中9份涉及腾讯。
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合并、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的事前控制。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披露中,涉及腾讯的收购较多,分别因收购广西叫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念念分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VERSA Inc.股权、收购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有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收购IngageApp Global Limited股权以及与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与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以每案处罚50万计算,这意味着此轮腾讯将被罚款450万元。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还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阿里网络、贵阳星力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讯捷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贵州泛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阿里创投、郑州讯捷、贵阳广电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马卡龙)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2020年1月16日,哔哩哔哩收购马卡龙14.71%股权,并取得共同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2020年2月14日,马卡龙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哔哩哔哩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平台经济行业并购的竞争监管持续加码。此前市场监管总局曾表示,随着反垄断执法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主动梳理和报告以前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反垄断法权威,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罚单,又一次向市场传递出执法机构加强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查处力度的信号。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助于相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反垄断事前监管的有关要求,督促其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助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参与并购的企业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家的营业额均达到4亿元以上,则需要进行依法经营者集中申报。从过去多年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申报都被无条件批准,只有极少数才被附条件批准或者否决。重大并购前,企业内部应该进行反垄断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若符合则应主动申报,同时自查并购行为是否可能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提前做好相关合规工作。
赵占领对记者表示,互联网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体量已经非常巨大,对政治、经济 、文化各方面的影响也非常大,其中部分互联网巨头利用资本的力量无序扩张、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这也是国家通过反垄断进行行业规范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