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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汽车“排放门”公益诉讼后续:以1480万调解金设慈善信托

21世纪经济报道2022-01-25 16:17:240

原标题:21说案|大众汽车“排放门”公益诉讼后续:以1480万调解金设慈善信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英子 北京报道 时隔近7年,国内由大众汽车排放丑闻引起的一场公益诉讼案终于接近尾声。

2022年1月2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称,该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受理上诉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基金会”)与上诉人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大众汽车(中国)”)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约定,大众汽车(中国)于该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0日内向天津慈善协会捐赠1480万元,由天津慈善协会委托天津信托成立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目的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环境公益事业。

该案一经公布,在信托圈内引发关注。信托业资深从业者张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以公益诉讼赔偿金设立基金会或者信托在国外很常见,这样能确保资金运用更加规范、透明,该案涉及金额较大,事件本身知名度也很高,还涉及外企,最终以调解金(赔偿金)设立慈善信托这一处置路径或可为后续相关的公益诉讼提供借鉴价值。

大众汽车“排放门”事件

轰动一时的“排放门”事件始于2015年9月份,美国环境保护局指控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所售部分柴油车安装排放作弊软件,该软件能识别汽车是否处于检测状态,如果发现汽车在接受检测,就自动完全打开车中的排放控制系统,使汽车的尾气排放达标,但汽车在日常使用时,则不会启动,从而导致汽车日常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最高可至法定标准的40倍。

根据美国环保局公告,大众汽车涉及尾气排放造假的车型,主要为2009年至2015年的柴油版捷达、甲壳虫和高尔夫、奥迪A3以及2014年至2015年款帕萨特,涉及车辆为48.2万辆左右。根据《清洁空气法》,美国环保局最高可以对每辆车处以3.75万美元罚款,罚款总额高达180亿美元。

随后,除美国外,英国、意大利、法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德国等国政府也已就大众汽车在该等国家可能存在的环保相关违规行为启动了调查程序。大众汽车“排放门”事件在中国也同样引发了各方密切关注,有不少声音质疑中国市场大众和奥迪车辆是否也卷入到“排放门”事件中。

2015年10月12日,大众发布声明称,计划召回中国市场上1950辆装备EA189柴油发动机(2.0TDI)的进口大众汽车(包括1946辆进口途威和4辆进口帕萨特)以纠正发动机软件问题。

同日,质检总局发布通告称,大众汽车(中国)确认,由于安装了特定的发动机控制模块软件,会导致部分进口大众柴油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数值在实验室检测时与实际道路行驶时存在差异。

正是基于上述1950辆汽车被召回的事实,基金会于2015年11月份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基金会在起诉书中称,大众汽车(中国)为了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进口故意制造的不合格汽车, 恶意规避中国法律法规的监管,加重了大气污染,损害了民众的健康,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害后果,应该承担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基金会具有法定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特向天津二院提起诉请。

诉讼请求中提到,要求依法判令大众汽车(中国)赔偿因为其违法行为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具体赔偿数额以评估结果为准;同时判令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金,具体数额根据环境损害评估结果确定。

一审判决后,基金会和大众汽车(中国)双方均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1480万设慈善信托

在上诉书中,基金会提到,天津二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2015)二中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支持了基金会的部分诉讼请求,在我国首次司法确认了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恶意作弊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但是判决中还存在诸多错误,故提出上诉。

基金会认为,一审判决提出的替代性修复费用金额远远低于可能的实际数额,没有鉴定进而没有判决大众汽车(中国)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客观上大大减轻了恶意污染环境者的法律责任。

大众汽车(中国)则在上诉书中提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基金会全部诉讼。其主要从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审理程序违法这三大方面进行申诉。

其中,大众汽车(中国)提到,基金会无权进行起诉,无论是环境保护部门、还是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均未认定大众汽车(中国)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更未认定大众汽车(中国)构成所谓污染者(反而认定其排放合格)。

在涉及的赔偿费用这块,大众汽车(中国)还指责基金会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比如,根据基金会提交的第四组证据《天津大众案费用明细》可见,基金会2016年1月27日一餐发生餐费3095元、2017年1月30日当天发生交通费及餐费合计7925元等等。最终,一审判决书支持了基金会索赔30544.80元费用中的5226元。

“基金会从未为证明大众汽车(中国)的所谓污染行为或所谓环境损害情形进行过任何的调查取证工作,整个一审过程的工作也无非是将网上各种文章、报道打印作为证据提交,然后往返北京与天津参加了几次开庭,大众汽车(中国)无法理解,基金会消费并主张该等明显不合理的餐费、交通费等费用,不是为了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又是为了什么。”大众汽车(中国)的上诉书中如此提到。

此外, 在对于一审判决书中要求大众汽车(中国)将975万元的环境修复费用支付至天津市财政指定账户一事。大众汽车(中国)在上诉书中提出,“案涉1950辆柴油车销售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天津市财政又准备怎样将所谓修复费用划转到30个行政区划?每个行政区划又怎样保证将此费用专款专用于修复环境,一审判决书中均未阐明。”

最终,在天津高院主持下,基金会与大众汽车(中国)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包括三条:大众汽车(中国)依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计划》,通知尚未召回的涉案汽车的车主,继续完成更新发动机控制系统相关软件的工作;捐赠1480万元设立慈善信托;向基金会支付因该案产生的费用20万元以补偿其诉讼支出。

“相较于设立基金会,慈善信托还具备增值、可追加资金、成本低等可持续性优势。”张永指出,基金会投资比较保守,留本运作比较困难,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大多是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的信托公司,所以造血能力更胜一筹。

此外,如以后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公益诉讼赔偿金还可直接追加进上述慈善信托中,要比单设一个基金会在程序上更方便快捷,且管理费更低。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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