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为何需登记?
摘 要
新规定主要与防范洗钱与恐怖融资有关,核心在于加强现金管理
文|严沁雯
听说了吗,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就要登记了。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由于个人现金业务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上述规定成为《办法》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并两度登上热搜。
“这是不是会很麻烦啊?以后日常交易会受影响吗?”听闻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就要登记,众多网友发出疑问。
实际上,上述规定主要与防范洗钱与恐怖融资有关,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核心在于加强现金管理。有从业人员告诉《财经》记者,随着近年来反洗钱相关监管力度的加大,部分机构已经开始实行登记的相关规定。
多名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上述规定并不影响日常交易,“一方面,日常大额取现的客户占比很小;另一方面,即便是少数客户有大额取现,只要是正常交易,一般就多填写一些信息,不会对正常交易构成影响。”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
2月9日,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在对《办法》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进行解读时亦表示,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
“从统计上看,目前中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上述人士指出。
试点在前,对普通大众影响不大
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看来,由于现金的匿名性特征,可追溯性不高,在以往实践中往往成为违法交易、洗钱、行贿受贿、逃税等灰色行为的重要载体,《办法》规定的核心在于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行得正坐得端,登记就登记吧,反正我没有非法所得。”在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要登记引发关注后,大部分网友表示理解。
《财经》记者注意到,关于大众关注的现金存取相关规定,对比现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增加了“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这一内容。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以往除去三个试点地,在银行进行大额取现需要预约而不用登记。
上述人士所提试点地,源于2020年6月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在河北、浙江、深圳试点大额现金管理,超过管理金额起点的现金存取,需要登记。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三地不同,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那么,新规定下的登记是否会对大众存取现金的便利程度产生影响?
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
“从该方案的实施上来讲,银行可能会提供一个标准化表格,由客户对资金来源和用途需要进行勾选。不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不是审批,而只是一个申报。”曾刚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办法》中给出了5万元的规定标准。
“5万元在我看来并不多,不过央行这个标准肯定是基于现有数据统计结果而得。”曾刚表示,“当下个人的支付习惯已经发生改变,银行卡及第三方支付等形式已经十分普遍,日常交易以现金为载体的形式占比可能比较低。设定5万元的限额,一方面能更好强化现金管理,另一方面也不会对大多数人的交易产生影响。”
根据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提供的数据,目前中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
强调持续尽调,加大反洗钱监管力度
“这次强调持续尽调,把KYC(了解你的客户)和EDD(增强型尽职调查)变成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一名反洗钱从业人员表示。
《办法》发布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当前,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未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理念,需要进一步强调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体系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制定《办法》有利于践行“风险为本”反洗钱理念,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上述人士提到。
实际上,随着反洗钱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被罚的金融机构不在少数。近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罚单显示,网商银行因违反清算、征信、反洗钱等规定,被罚2236.5万元,同时9名有关责任人合计被罚49万元,其中包括时任网商银行副行长、现任行长冯亮。
被罚的还有支付机构,2月7日,央行上海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快钱”)因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四项违法行为,被罚1004万元。同时被罚的还有快钱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党晓强和快钱助理副总裁滕士军,分别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及8.5万元。
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央行12月公布的反洗钱处罚信息中,共有114笔罚单,合计约7329万元。
另据央行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显示,2020年央行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这一处罚总额较往年明显上升。
(作者为《财经》记者)
责任编辑:李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