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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怒了!虚增收入230余亿

财通社2022-02-14 17:5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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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虚增收入230余亿元,虚增成本约210亿元……

近日,证监会披露2022年“一号罚单”显示——山东肥料大王金正大(ST金正(维权))因财务造假等问题,被证监会罚款755万元,时任董事长万连步被罚10年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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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金正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于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约230.73亿元,虚增成本约210.84亿元。

除此之外,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其中,金正大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金正大对其与诺贝丰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披露不准确;金正大也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证监会开出的第三宗罪是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金正大虚减应付票据。金正大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92800万元,《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102800万元;另外,金正大虚增发出商品。《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319715.1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81.26万元,虚增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1435.84万元。

据此,证监会认定,金正大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全面负责决策、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时任金正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时任金正大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组织、参与违法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万连步、李计国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唐勇的违法情节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万连步、李计国、唐勇3名主要负责人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金正大主营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的全系产品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2010年,公司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470)。

金正大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预计营收91至1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6亿元至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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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上,金正大14日收涨3.72%,报2.79元/股,最新市值91.68亿元。

责任编辑:冯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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